第三十五章 最好的肉盾
秋收已经结束。
金鸡岭上,一片火热。
大兴基建。
从修房子,到修水坝、寨墙、各道山门......
寨子里的百姓们,每天有做不完的各种工程,但只能吃上几碗白米饭,加上一点野菜,连点荤腥都没有!
看见跑过的老鼠,眼睛里都会冒出红光。
不过有饭吃,大伙儿还是没有怨言的,都是失了家园的人,从谢兰镇逃亡到此,金鸡岭越旺盛,他们就越安全。
而李东又带着新唐御林军,回到了充实的训练中。
这个时候,只有训练这二十名少年御林军,才能让他兴致勃勃,生出无数对未来的希望。
这天下,兵强马壮者得之。
穿越后,他无数次梦见自己带着一支强大的御林军,把满清杀得大败,然后横扫天下,饮马长江、脚踏黄河,杀进京师,活捉康麻子!
尽管是做梦,但人嘛,总要有点希望,不然跟咸鱼有什么区别?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这些少年御林军总算有点样子了。
因为人数太少,分成多兵种配合作战,那是完全不可能的事。
因此李东在网上查了资料后,把他们分成了两个兵种,十个刀盾兵,十个长枪兵。
骑兵?
呵呵,又不是某种电影,没银子、没马。
只有人们最喜欢的步兵!
他们从蓉都逃离时,徐志诚利用职权,拿到的优良兵械,在此时起了重要的作用。
刀,是极品好钢打制。
天门寨那些山贼,装备的,都是村口铁匠铺打就的铁刀,遇到这种钢刀,砍不了两次,就会被斩断!
这是装备上的碾压优势。
不管是长枪兵,还是刀盾兵,背上都会背一把长弓。
一把长弓的制作成本,非常高,而且通常要历时数年,才能得到一把长弓。
还好他们带来的兵械里,有三十多把良弓。
不过职业长弓兵,就不是短时间能训练出来的,职业军人,一年枪、三年刀、一辈子的弓。
在金鸡岭这种地方,训练出职业长弓兵,简直就是一种奢求!
近程远程武器都有,训练难度加上N倍,而且很难成为精兵,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能够脱产的职业军人太少了。
李东训练的这二十个人,并不是奔着炮灰兵方向发展的,而是未来的军官团。
当然,能够活下来,才能成为军官。
军官嘛,并不需要专精。
打不过职业军队,打得过土匪就行。
敌人在远处时,摘下长弓,射上数轮。
然后把长弓扔到地上,变成本职兵种冲锋,刀盾兵分成两队,居两侧掩护。
长枪兵居中突击。
这是最常见的阵法。
这天,徐志诚在训练场找到了李东。
“管理员,打天门寨的事,可以提上日程了,咱们不仅缺粮,而且缺银子!”
大搞基建的另一个后果,就是银子花得特别快。
虽然劳力是免费的,但材料钱是必须要花的,从山下集市买来的各种原料,尤其是铁制原材料,都需要不少的银子。
徐志诚这是穷慌了。
“根据魏君子的交待,我们现在的实力,其实比天门寨要强上不少。”
马文才也在旁边说道。
“再加上他熟悉天门寨的各条暗道,可以绕过很多关卡,直袭寨中大本营。
”
“以有心算无心,咱们成功的机率,非常高。”
徐志诚也点头道:“我也用各种现代刑侦手段,整治过那小子,说出来的情报,基本靠谱,如果能够拿下天门寨,收编他们的人口,抢到他们的存银、存粮,就能壮大我们的实力!”
对啊!
这话点醒了李东。
他一直在考虑,如何壮大金鸡岭的实力。
当年伟人转进红色山区,不就是靠收编了两名大佬的军队,成功站稳脚跟的么?
作为新唐皇帝,作为满清蚊子狱的受害者,作为永不回头的反贼。
他们这伙人,迟早都要跟满清官军硬抗。
就必须得尽快壮大自己的实力!
在桂北这种山贼满地的山区,还有什么方法,比吞并其他的土匪,能够更快的壮大自身实力?
没有!
而且这些日子以来,他手下这二十名少年御林军,在充足的白米饭和肉食的喂养下,已经初具战斗力。
连马文才这种退役特种兵,也没有再暗暗嘲笑。
而是摸着那些少年结实的胸肌,满意地点头。
想到这里,李东也就不再犹豫:“从明天开始,咱们就准备攻打天门寨!老徐,你负责后勤,老兰,你负责兵械和路线安排,老齐,你带上一百丁壮,负责后路接应!”
他的眼中充满了坚毅:“老马、老何、老赵、小谢他们四个人协助我,我亲自带兵,由魏君子当带路党,直捅天门寨的老巢!”
虽然他没有打过仗,也没杀过人,但人嘛,总会有第一次的。
忍一忍,就好!
在后方躲着,是刷不出声望的,当个管理员和傀儡皇帝,任由这群穿越者乱搞?
那也太没参与感了!
“管理员,你亲自上阵可不行,刀枪无眼,你可是咱们的复活基地啊!”
马文才赶紧劝阻。
他们死了不要紧,只要贡献值够,就能复活。
但李东死了,他们这群穿越者,都得跟着嗝屁!
如同打王者被敌人偷了水晶一样,这李东,就是他们的水晶啊!
“不是还有你们四个么?不然我带你们干嘛?”
李东愣了一下:“你们没痛觉,就是最好的肉盾啊,那我就相当于多了四条命,怎么会死光?”
“放心,我会发布几个可选任务,让你们一战下来,能够捞到足够的贡献值。”
“背黑锅我来,送死,你们去!”
面对这种骚操作,马文才也愣住了。
管理员的这个脑洞太清奇,他完全没有想到!
不过念头一转。
他很想说,管理员,你礼貌吗?
其余三个被当了肉盾的穿越众,心中也有一句MMP,却又不敢说出口。
毕竟他们的小命,还捏在管理员的手里呢!
反正也没痛觉,能捞到足够的贡献值,死就死吧!
说不定下一具随机得到的身体,某种本钱特别雄厚呢?
那就赚到了!
在出征前的准备日子中,李东还干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把头上的辫子割了,只留了个光头。
不仅表示跟满清彻底决裂。
打仗时,还方便包扎头部伤口。
平时也用不着再为洗头没有洗发水而伤脑筋了。
那皂角水的味道,不太好闻。
而且要是战败了,还可以学李某人,逃进寺庙里当和尚!
这几日,整个金鸡岭上的男丁,都把我大清的金钱鼠尾辫全部割了。
远远望去,跟群和尚似的!
所谓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
对于反清,李东他们这伙人,是非常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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