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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失而复得

小说:明末屠夫作者:兮非可字数:1744字更新时间 : 2022-09-23 04: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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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家冲,何家大院,书房里。

何举人看着满桌的金银,心情很是复杂。年初,春节刚过没几天,十来个强盗明火执仗抢到家里,掠去了几辈子攒下的金银。记得那时的感受,是无奈,是愤怒!没有人愿意把家里的钱往外搬,可当时自己只得信了那个年轻头目的话:不能人没了钱还有!

不过当时自己也真的没办法。宗族和庄客凑在一起,还是打不过这伙强盗,能有什么办法。难道关上门就可以当做这些强盗不存在么?

作为圣人的信徒,何举人还是懂世事人情的:识时务为俊杰,历朝历代,不管皇帝怎么换,世道终归是读书人的天下。为何?还不是因为读书人识时务、知进退、明得失。你看,这不到半年,钱财又回来了吧!

失去才知道珍贵!以前家里有这些金银的时候,不怎么觉得。可一旦被强盗掳去了,可真是要了命。家里的老婆子几乎每天都哭上一阵子,就连儿媳妇也私底下跟儿子抱怨,说以后怎么传家给后世。圣人说得真对,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连何家的骨血都还没怀上,传个屁的家!

不过,内心深处,何举人也是郁闷不已。祖父、父亲,再加上自己,三代书香门第,三代节俭持家,才攒下的钱财,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是谁都难以接受。没了家底,何举人弱势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是窝在何家冲读书。以前,可是县城读书人里的头号活跃分子。举办文会,诗会什么得,那得是要真金白银的。没有真金白银,哪有风花雪月,就是那些来捧场的娼妓优伶,也都是要钱的。

一桌子的金银,粗略估算,也有六千多两,比失去的还多。这才多久,比高利贷都来得快!何举人心里对失而复得的钱财分外珍惜和喜欢,对自己当初的决定非常地骄傲和自豪。看,识时务为俊杰,老爷我就是俊杰。

何举人激动得难以自持,便把儿子也叫过来了。喜悦是需要分享的。

不出意料,儿子何明也是激动万分。待何举人得意地将事情原委道出,何明更是难以置信,直直地看着父亲。

“父亲,这真是那伙强盗送来的?这是通匪不?”半晌后,何明小心地问父亲。

何举人听了这话,神色一变,本想立即训斥儿子,不过看到儿子黑白分明、清澈见底的眼睛,便止住了。

儿子的面庞像自己,但眼睛随他的娘。就这一个宝贝儿子,除了读书和经营家业,这些年来何举人的心血都放在了儿子身上,打心眼里疼爱。虽然恼火儿子不会说话和不会变通,何举人还是决定,得好好教一教儿子。

沉吟了一会,何举人凝重说道,“孩儿,事不可轻言、轻信!是不是强盗,你我说了不算。至于通匪,是不是强盗都说不清楚,怎么能说是通匪呢?”

何明瞪大黑白分明的眼睛,非常震撼,父亲竟然说出了这样的话。都杀到家门口了,还不算是匪么?

“父亲所言,孩儿不太明白。还请父亲详细解说。”

不满意儿子的见识,但满意儿子的姿态。嗯,孺子可教也!何举人心里对儿子赞许了一番,谈兴大发,“我儿,爹现在给你讲的是真学问,学问中的学问,一般书上不会写的。”

一听这话,何明立马换上了洗耳恭听的神色。懂事以来,父亲从来都是这么富有智慧,从来都是这么诲人不倦。

“……所谓公道自在人心。不是说世人对公道有个公正的评价,而是说世人的选择和言行决定公道。如果说虎头山是强盗,也有道理,因为这伙强人占山为王,下山掠财。那朝廷呢?那朱家天下呢?这天下都是姓朱的,衡州城里不是也有王爷么?那凭啥就饱食终日,血食一生?那看家里的亲戚,还有乡亲,一辈子躬耕劳作,求个温饱都难?……”

父亲的话让何明三观动摇。何明觉得,父亲是不是被凭空而来的金银夺去了神智,怎会说出如此目无君父的话语。但父亲一贯的睿智与积威让他没敢吭声。

“……到现在,官府也没有什么反应,县里也好,府里也好,都当作没出事一般。这说明什么?说明官府对这伙强盗也无可奈何!不让,怎会容忍他们在何家冲一直呆着?既然官府都无可奈何,都没说他们是强盗,孩儿你说他们是强盗,于事何补?”

到最后,何举人语重心长地对儿子说,“明儿,如今你成家了,该真正懂世事,知人情了,可不能死读书呀!尽信书不如无书!善哉斯言!……”

何举人深夜里都忙着教子,同为父母的秦知府也没少关注儿女。但最近发生了一起事,让秦知府很是头痛,简直不知道如何处理好:女儿秦素素因为不满父母给她许下的亲事,竟然吵闹着要寻短见。所幸被丫鬟发现的及时,才没有闹出阴阳两隔、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人伦惨剧。

事情是这样的。年前,秦知府差人前往京城专门给自己的座师,也就是温阁老送年礼。温阁老回了一封信,隐晦地提及了朝中的形势,并暗示今年可能会给自己动一动,可能让自己回京任礼部侍郎。同时,温阁老也在信里坦承,说现在时局艰难,外有东虏、内有流寇,朝廷顾此失彼,经常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疲于应付。言下之意,既希望自己的学生来京帮自己,但也不想坑自己的学生,让自己选择。

秦诗欢不能理解座师的心态,觉得自己完全没有考虑和犹豫的必要。士大夫,讲的不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么,自己从一介书生走来,如今牧守一方,差的就是入主中枢,以期遂平生之志。至于那些个风险,难道继续窝在小小的衡州府就高枕无忧了?这不,前几天还有人来报告,最近衡山县还出了一窝很强横的匪贼,光天化日之下都敢抢劫士绅地主呢?一入朝堂,便是有进无退,没有雄心和抱负,还当个啥官?

秦知府想成为秦侍郎。但在这之前,秦知府觉得应当把公事和家事好好料理一下。近期的公事,秦知府觉得最重要的莫过于虎头山的那伙匪贼了。不把他们料理清楚,难保不引发其他的问题。官府之外有官府,竟然还有士绅偷偷进献钱财以求平安的。长此以往,那还了得!秦知府决定明天就把衡山知县叫过来商量对策。

至于家事,唯一还不放心的就是女儿秦素素的亲事。世人都说重男轻女,但在秦诗欢看来,男儿肩负家国责任,固然需要看重,但女儿乖巧听话,聪慧贤淑,更是疼爱喜欢。特别是长子轻浮疲沓、次子宦游在外,只有这个女儿让自己舒心。一想到女儿以后要嫁出去,就感觉舍不得;想到若是嫁得不好,被夫家欺凌,更是难以接受。

但女儿终归不能在娘家过一辈子。秦知府决定把这个女儿留在南边,甚至就嫁在衡州府。老家关中已是一团乱麻,流寇和官军打来打去,地方上完全残破了,当然不能让女儿嫁到那里,不然整天提心吊胆的。以秦知府二十来年仕宦的经历,南边暂时还是不会乱的。物产丰富,人口也不是很多,还有那些没有开发的大山,哪怕富不了,但也饿不死。只有不是有人故意裹挟,大的民乱还不至于爆发。自己在衡州府当了五年多的知府,多多少少认识了些人,也积累了一些关系,想必自己只有不是在仕途上不出大的差池,应该没人敢欺负自己的女儿。

还有大儿子,秦知府也决定把他留在衡州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此去京城,是进;那把大儿子留下来,是退,是预备着真有什么万一的事,也能给秦家留下一股血脉……

书房里的烛光闪烁不已,秦知府却是沉浸在为儿女的筹划当中,丝毫没有觉察到蜡烛即将燃尽。

第二天下午,风尘仆仆的闫知县来到了秦府。此次来拜见知府大人,属于上级私下相召,所以闫知县是轻车简从,带着刘师爷直接就过来了。

简单寒暄过后,秦知府就开口问事了,“东城,虎头山匪贼之事,关系衡州阖府之安靖。你且详细说来。”

闫知县一听,心里松了一口气。这是解决问题的姿态,不是推卸责任的说法。把虎头山上升到整个衡州府一方的平安,没有扣帽子说自己治理不力,说明知府大人在为自己开脱,也是真下决心要解决那伙匪贼。

定了定心神,闫知县便为秦知府详细解说了一番。说到最后,好像无意识地瞟了一眼刘师爷。

刘师爷便故作神秘地补上,“还有一事,小的不知是否该告知大人?”

秦知府久经人事,自然知道这是重头戏,便不动声色说道,“若是与虎头山有关,便如实道来。”

刘师爷想了想,便郑重说道,“有市井愚夫传言,虎头山匪首杨炯,原是知府大人您府上的护院……”

有如一声炸雷在耳边响起,秦知府完全听不进后面的话了,脑子里冒出的就是:自家闺女的反常表现、管家的告密、还有虎头山送信的事……

管家不是禀告过都处理干净了么?

自家护院还真成了一方匪首了?

秦知府努力克制了连绵起伏的思绪,故作轻淡地说道,“估计虎头山害怕你们县里去剿他,所以故意散布出这个消息。嗯,有意思,有心计,还真是会攀亲戚哩,哈哈哈!”

上司说玩笑话,下属自然要奉承迎合一番。

闫知县也跟着说,“大人真是目光如炬,一眼就看穿了贼子的魑魅诡计,下官拜服!”

刘师爷也立马跟上,“大人不愧是一府之父母长官,明察秋毫!”

不过,秦知府却没有把这些奉承话当回事。作为长官,下属说奉承话是他们的本分,明白啥是真话也是上官的本分。都是套路,各演各的角色,听听就好,不必当真。不过,这个虎头山是必须要解决的了!不然,等事情闹大,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搞不好老子都会有通匪的嫌疑哩。(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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