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万物刍狗
天大地大,方腊等人还能逃到哪去?
要知道,为了这场震惊东南的叛乱,喜好舞文弄墨、赏花品玉的崇宁帝不得不下了罪己沼,这是把皇帝逼上了绝路啊。
童贯初得敌牒,拆开乃檄书,其言不逊。贯与大臣及左右匿不以奏。及议下诏求言,而诏本数改易,未欲下也。李邦彦谓不若以檄书进呈激圣心,冀求言即下。大臣遂于宣和殿以檄书进,上再三阅其书,愤且恐,乃即下诏罪己求言:
“朕获承祖宗休徳,托于士民之上,二纪于兹,虽兢业存于中心,而过咎形于天下,盖以寡昧之资,籍盈成之业,言路壅蔽,导谀日闻……利源酤榷已尽,而牟利者尚肆诛求;诸军衣粮不时,而冗食者坐享富贵。灾异谪见而朕不悟;众庶怨怼而朕不知。追惟己愆,悔之何及!已下信诏,大革弊端,仍命辅臣蠲除害政,凡兹引咎,兴自朕躬,庶以少谢上天谴怒之心,保完祖宗艰难之业……中外臣僚士庶,并许直言极谏,于登闻检院通进司实封投进,朕当亲览,悉行施用。虽有失当,亦不加罪。所有下项指挥,立便施行,敢有阻格及以结绝为名,暗有存留,便当肆诸市朝,与众共弃。咨尔万方,体予至意。”
这是皇帝痛心疾首,抓耳挠腮,万般无奈之下,才祭出了很失面子很不情愿的最后一招――“罪己诏”。
其实吧,此时大定的情况貌似很不错。内有蔡京主掌国政,增加国家财税收入。外有童贯领兵攻略,连续湟川等数个边地州郡,和西宁与燕国的交涉都从消极防守转向了积极进攻,一时间竟然隐隐有中兴之象。
事后复盘,崇宁三年末的“方腊起义”正是揭开了太平盛世背后已经衰败不堪的社会现实,为崇宁朝短暂的盛世提前敲响了丧钟。
大定的基本税收是田赋,田赋包括了朝廷所有的公田出租收入、私人田产的田赋、城市里私人住宅、店铺和菜园的土地赋。此外还有人头税和各种正常赋税之外的杂变赋。这些田赋连同每年夏秋两次征收的惯例,都自楚末继承而来。
然则维持大定行政和兵政体系的费用,比大昌乃至号称苛敛的秦楚都要高。于是在正赋之外,不得不追加许多苛捐杂税。其中包括:和买、折变、支移、头子钱等。
朝廷在浙江更加收进际,收取了秦楚时代对两浙的附加税,大体上是每十亩田地比照十六亩征收。
即便如此,朝廷财政依旧入不敷出,又在正规之外采用借支的办法。今年预借明年到后年的赋税,乃至借支到七八年以后。压榨之下,以至于东南之民,苦于剥削久矣。在这样危险的局面下,原本官僚系统存在的上下贪墨的现象,就成为点燃炸药桶的导火线。“花石纲”则是压垮时局的最后一根稻草。
但不管怎样,朝廷以雷霆万钧之势勉强还算及时的平息了此场乱事。少不了会论功行赏,也少不得会秋后算账,接下来除了继续缉捕方腊等人,便是撸掉几个无关紧要的位置、找些个不站队无靠山的官吏做替罪羊,至于“摩尼教”则是一定要解散取缔的。
据常伷透露,并没有实质的证据证明方腊是一个摩尼教徒,也没有证据证明他最早聚集起义的千余人是摩尼教徒。但方腊揭竿而起之后,在东南发生了多起响应方腊的摩尼教众起义。导致官府方面认为摩尼教就是此次起义的背后推手。故而将方腊斥称为妖贼,说其“托左道以惑众。
而方腊可能与常年活跃在东南地区的贩运私盐组织有关。东南地方的私盐贩历来有着强大的组织能力,坚强的战斗力以及和各种***势力的紧密联系。方腊通过盐贩和摩尼教徒产生联系并不让人意外。
不过,大定的摩尼教开始在两浙和福建地区广泛传播,已经成为官府视线之外的一种地下教派。他们在教义上与昌楚的正统摩尼教有所区别,而与同时期的白莲宗和净土宗等佛教派系相互融合。自从转化为地下宗教之后,也逐渐成为民众反抗官府的精神指引。朝廷原本就有警觉,正好藉此严禁这种“魔教”。
稍后,朝廷以“吃菜事魔”和“魔教”称明教,对吃菜事魔的取缔更加严酷。常佶一再颁布禁令,因告发株连,被籍没流放者不计其数。半年后有官员承认:两浙州县在方腊之后,法禁愈严,“事魔”之俗,不可胜禁;有人贪功邀赏,血腥镇压,往往令一方之地,流血积尸,焚烧杀戮,靡有孑遗。
其实这种镇压貌似无所不能,却意识不到是在为渊驱鱼、为丛驱雀,反而迫使异教信徒们协力同心,殊死反抗。
此乃后话,不提。
只说方月夕向冯居庸辞行,后者再三挽留,依依不舍。
也难怪冯居庸如此,青年时期他走过不少地方,身上颇具江湖习性,最是乐交友朋。但自从迎娶冯沈氏后便似被戴上了金箍,从此远离江湖。夫妻情深,琴瑟和鸣举案齐眉方是人生幸事嘛,他渐渐的定下心来经营家庭。
然而自打陈亮登门,冯居庸心中的那根弦似乎又有所松动了。陈龙川仗剑走天涯,经年在外游学领略大好河山,那才叫一个惬意洒脱啊,好男儿当如是。
瞧瞧,男人就是这么不安分,这么没谱。
而方月夕身上的某种气质更让冯居庸“着迷”,恨不得天天与之促膝而坐、秉烛夜谈,这……过分了哈。(冯过:我的傻爹诶,要不要这么虎了吧唧的?早晚人把你卖了你还乐呵呵的帮人数钱哈。)
是以,知晓方月夕几人要离去,冯居庸是千万个不愿意。
但没辙,方月夕执意要走,说“叨扰数日已是多有不便,交友若居庸兄,某何其幸也”,又称“岳州那边有族亲相邀过去谋营生(冯过:岳阳,洞庭湖,阁下的“族亲”是姓钟吧?)”云云,只差说出“羞于寄人篱下”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冯居庸再有不舍也是不好多留,唯有久久叹息。
方月夕又踌躇着说:“小女年幼,此去路途遥远,某属实放心不下……若有可能,小女暂时留在贵处,还望居庸兄照拂一二。待某在岳州安定下来,自会或亲自或遣人前来接小女同去。不知……”
先打感情牌,末了恰到好处的留白,就好比一个人一边挖坑一边献上一大番奉承话,最后作恭迎状:“坑挖好了,您可以跳了,慢着点,别崴脚了。”
方兰芝要留在冯家?开什么国际玩笑?姓方的,咱敬你是条汉子,什么时代局限性不去说,单就这份敢为天下先的魄力便值得点个赞,可成王败寇嘛,人贵自知,贵在认清并接受现实,找个地方隐姓埋名(再别叫什么“月夕”了,这时候还耍什么个性?)好好的过完下半生不好么?还“族亲”,是去抱团取暖吧。可你这如丧家之犬……嗐,反正虽然你们“系出同门”,但状况不一,钟相能容你?更何况,你这走到黑的一条道其实是死路呀,楚王那边的日子也不好过,怕没等你到地界“天大圣”便归天了。不过,志趣相投也好,一丘之貉也罢,您二位还真有共同语言捏。一个说“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一个说“是法平等,无有高下”;一个“天载”,一个“永乐”;一个“天大圣”,一个“圣公”……
弱弱的问一句,明教到底以何为尊?或者都是自封的,怎么拉风怎么好听怎么来?
不过,俱往矣,皆成明日黄花了,朝廷一道旨意颁告天下,明教已成邪教:
“自古盗贼之兴,若止因水旱饥懂,迫于寒饿,啸聚攻劫,则措一育方,便可抚定,必不能大为朝廷之忧。惟是妖幻邪人,平时逛惑良民,结连素定,待时而发,则其为害……明教尤甚,至有秀才、吏人、军兵亦相传习,其神号曰明使;及有肉佛、骨佛、血佛等号。白衣乌帽,所在成社……以祭祖考为引鬼,永绝血食。以溺为法水,用以沐浴。其他妖滥,未易概举。烧**则**为之贵,食菌草则菌草为之贵。更相结习,有同胶漆,万一窃发,可为寒心。汉之张角、晋之孙恩、近之方腊、钟相,皆是类也。”
成不成过街老鼠另说,但明面上“摩尼教”是没有生存空间和成活土壞的了,仅“夜聚晓散,传习妖教”这八字就给鼎盛一时的明教性质盖棺定论,至于北方南国、野市乡村甚或偏远的山区还有无邪教余孽,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对于“方兄”的请求,冯居庸自是没口子的应允下来。冯沈氏也是让方邵氏一千一万个放心,说方兰芝在冯家一定不会受到丁点委屈。呵呵,一定会把她当半个……三分之一……四分之一……反正会当儿媳妇看待的。
至于方兰芝本人,则是一直紧紧抿着嘴,不出声,也不去看父母亲。
这是被爹娘遗弃了么?可怜的娃。冯过心软,还真见不得这般强忍悲伤、痛也不说痛的委屈模样。诶,好好的活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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