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章
隋唐之季完成了州郡县三级合并为州县两级,州县秩序上承中央六部,州县上下对应、整齐划一的一。
上州,刺史一人,从三品。别驾一人,从四品下;长史一人,从五品上;司马一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从九品上;史三人。司功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司仓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司户参军事二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兵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司法参军事二人,从七品下;佐四人;史八人。司士参军事一人,从七品下;佐三人;史六人。参军事四人。执刀十五人。典狱十四人。问事八人。白直二十人。市令一人,从九品上;丞一人;佐一人;史二人;帅三人;仓督二人,史四人。经学博士一人,从八品下;助教二人;学生六十人。医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
中、下州官员人数依次递减。
诸州上县,令一人,从六品上;丞一人,从八品下;主簿一人,正九品下;尉二人,从九品上;录事二人,史三人;司户佐四人,史七人,帐史一人;司法佐四人,史八人;典狱十人;问事四人;白直十人;市令一人,佐一人,史一人,帅二人,仓督二人;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
中县、中下县、下县官员人数依次递减。
州一级长官、上佐以下,是司功、司户、司仓、司法、司兵、司士六曹参军事,县一级令、丞、尉以下,亦有对应六曹司佐、史。京县六司佐史齐备,随着等级下降逐级减省,一般只设司户、司法佐史。
虽然县六司佐、史在品级上属于归县尉管辖的无品杂任,但在曹司的设计上显与州六曹相对应。从前隋末帝起至贞观三年,朝廷一直在推动此项改革的持续推进。从目前来看,似乎进展还可以,承乾亦不了解州县改制的实际情形,只是跟随房梁公的讲述知晓大概的情形。
顺便听了些前隋未改制前三级府州县三级地方制史略,上上州刺史,置府。属官有长史,司马,录事,功曹、仓曹、中兵等参军事及掾史,主簿及掾,记室掾史,外兵、骑兵、长流、城局、刑狱等参军事及掾史,参军事及法、墨、田、铠、集、士等曹行参军及掾史,右户掾史,行参军,长兼行参军,督护,统府录事,统府直兵,箱录事等员。州属官,有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州都光迎主簿,主簿,西曹书佐,市令及史,祭酒从事史,部郡从事,皂服从事,典签及史,门下督,省事,都录事及史,箱录事及史,朝直、刺奸、记室掾,户曹、田曹、金曹、租曹、兵曹、左户等掾史
上上州,置刺史,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功曹,户、兵等曹参军事,法、士曹等行参军,行参军,典签,州都光初主簿,郡正,主簿,西曹书佐,祭酒从事,部郡从事,仓督,市令、丞等员。
因为府州县冗余过载,故而至隋文帝时已经开始以府官兼任州官,州佐兼府佐的情况,这对减少冗余,提高效率起到了明显的推动。
到了前隋大业年间则继续推进改制,以州县两级制取代府州县三级制,裁撤冗官冗吏,同时将乡官接入朝廷管辖以接纳朝廷改制未被赶出体制的底层官吏,故而大业年末中断改革至武德中重新接上前朝改制,开始废除乡官制,至贞观三年,州县改制接近完成。
前隋大业九年,门下令:诸郡各加置通守一人,位次太守,京兆、河南,则谓之内史。又改郡赞务为丞,位在通守下”。如此则形成了以郡太守为长官,以郡通守为副长官、郡丞为判官、佐史为主典的四等官初步形成。此时郡内六曹司书佐,至唐武德中改制为六曹司参军,共同作为四等官体系的判官而确立。郡丞官位在通守之下,与郡通守共同作为四等官制下的第二等通判官而确立。
从前所负责的职责分别改为县户曹、法曹,县尉则由秦汉以来的防卫,缉捕盗匪,维持治安变为了辅佐县令或县长通管县内各项事务的判司。
至武德六年,县一级内部的四等官体系也初露端倪。并在上上州,即京师河南,太原所辖县邑置县尉六员,对应州六曹参军事的职责。
开皇十五年县主簿改为由中书吏部选任,大业中又增设郡录事。
至大唐贞观二年,朝廷逐步颁布律法将从前隋至唐的改制以制度的形式确立了下来。
继承自隋,发扬于唐的州县二级制,以长官,通判官,判官,主典为主体的大唐四等官体系,以及于之相辅相成的勾检体系初步确立了下来。
四等官体系,在上州,中州,则体现为:长官则对应刺史,通判官对应州别驾和州司马,判官对应六曹参军事,主典则对应六曹佐史,以四等官一同主持州军政事物共同构成了四等官体系。
而勾检制度体系在朝廷则对应刑部都官司。刑部都官司署理中书省,门下省,尚书都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御史台,六部,北衙六军录事参军事,诸曹参军,九寺五监的主簿,录事,东宫詹事府,太子家令寺,率更寺,太子仆寺,东宫十率府,南衙十六卫的录事参军,诸曹参军,亲王府长史,司马,擦掾,主簿,录事参军事,录事,七曹参军,王国国尉,国丞,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的司录参军事,大,中,下都督府上州,中州录事参军事等的勾检工作。
而所谓勾检体系便是对地方州县,朝廷官署的百僚俸禄、公摩、赃赎、调敛、徒役、课程、通悬数物,周知内外经费;又勾检诸司食本、仓库、出内、营造、市、丁匠、功程、赃赎、赋敛、勋赏、赐与、军资、器仗、和来、屯牧的审计工作,官吏大多是从七品至从九品中。
朝廷各衙也自有自己的勾检制度,诸如谏议大夫,左补阙,左拾遗,门下左散骑常侍等在各衙也担任着各自部门的勾检官。
州的的勾检由录事参军事主持,县的勾检则由录事负责,形成从下至上的勾检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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