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来自谯城的邀请
夕阳照入屋中,房间里满地红光。
“大当家怎么样?身体没问题吧?”燕燕面无表情地问着,然后把装着晚饭的竹篓放在地上。
燕燕一向都是这么说话的,平静、礼貌但又有些冷淡。
“啊,身体倒是没什么问题”,桓景只当是王雍容派她例行来问话,“大战之后有点累了,睡了一天。今天应该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吧。”
“大脚叔今天早上从谯城回来了,然后带来了谯城衙门的一个口信”,燕燕不紧不慢地说,“谯城衙门想招附近的乡绅、豪族、坞堡主们去聚一聚,讨论一些应对最近战乱相关的事情。”
“嗯,那明天我去就好了,帮我整理一下明天出发的行装。宣弟大概要养伤,母亲还是守着家好,她比较熟。你等下就去和他们说一下吧。还有什么事吗?”桓景本来就不太想说话,就急着打发燕燕走。
“噢,倒也没有其他事了。”燕燕欠了欠身,就往门外走去。
但是走到门口的时候,她迟疑了一下,又回过头来望了望桓景。她用那削葱根一般的手指理了理头发,看起来有些犹豫,好像想要问些什么事情。
但她看了看桓景桌上的手稿,心里好像想起了什么,就转头走了出去。
桓景目送着燕燕离开,开始盘算几个问题。
首先是对这几天这些事情的总结:这几天无非是救了一个人,莫名其妙地参与并打赢了一场仗,并勉强在白云坞树立了威信。表面看起来自己成绩还可以,但是其实并没发挥太大作用,纯粹是因为桓家上下不知道自己是穿越者,还把他当坞主。
就拿打赢的那一仗为例,虽然说最后算下来歼灭或俘虏了一千溃军,并且除了囚犯队,自己一方只伤亡了五六十个人,但是过程打得并不好看。且不说在涡水河边的惨败,最后如果没有桓宣的及时增援,恐怕伤亡会特别大。
自己虽然是制定全盘计划的人,但是守城是母亲指挥的,最后的致命一击是桓宣造成的,甚至一开始镇住乱兵,分走五百俘虏,都是靠唐大脚出色的演技。而抛开计划,自己的最大贡献,其实只是最后带领斧手队的热血冲锋罢了。
那么这就涉及到第二个问题,自己作为穿越者,到底强在哪里呢?
几天下来,桓景总觉得有哪里不对,总觉得自己在以短搏长。按道理来说,穿越者应当一开始就体现出一种王霸之气,但是现实并非如此。自己的知识真的对土著有碾压性的优势吗?
就拿自己那个并不完美的计划来说,看起来自己确实比土著懂得更多的实战案例,但是具体应用细节却是一个难题。比方说自己虽然成功地在一开始唬住了乱兵,却贪图小利,把铠甲留在原地,导致后来局面不可收拾。而这方面土著们比自己懂得多得多,这是自己要多学习的。
那么,自己擅长什么呢?他脑子里第一反应,却是原主人留给这副身体的体能优势。确实,自己能够率领斧手队冲锋,纯粹是因为自己现在的身体还算强壮。如果是原来那副程序员的身子,是无法扛着大斧鏖战的。
然后呢?作为程序员,这个时代一没有电脑,而没有网络,好像确实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啊。桓景颓丧地看着眼前记录未来公式的手稿,长叹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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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想想,确实有些丧气。
不对,至少有三点,自己是绝对胜过这个时代的任何人的:一个是对科学的理解,一个是对未来社会组织的常识,还有对历史走向的把握。
首先,作为搞机器学习研发的程序员,自己至少算是半个数学家,物理也有大物水平。虽然自己自高中以来就是实验苦手,蒸汽机、织布机这种东西大概是搞不出来。但是既然原理知道了,之后在宏观的农业工业规划上,就不会犯一些常识性的错误。要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可是连概率论都没有学过的,靠着统计学的知识,就是开个赌场,都能设计出许多割韭菜的策略。
然后,是对未来社会组织的常识。这个时代的症结就是士族垄断了生产资料和文化知识。比如说,虽然石勒出身低微,但是他能够一呼百应,最终统一北方,靠的就是杂胡和汉族流民的支持。靠着一般士族坞堡主那一套,显然足够自保。但是,如果要扩张,首先就不能再依靠占田制、部曲这些东西,而得建立起新的体系。
只是自己如果要搞另一套体系,首先要过母亲王雍容和兄弟桓宣这一关,毕竟桓家自己就是白云坞附近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想到这里,桓景头皮发麻。作为一个技术人员,桓景最怕给别人讲道理;每回一旦对方有所抵触,自己就会觉得极其尴尬。毕竟人多数情况下,只能被利益,而不能被道理说服。
最后,是对历史走向的把握。比如自己知道苟晞再过几个月就要完蛋;石勒虽然现在还是群雄之中不太起眼的一个,但是几年后就会统一黄河以北。虽然说有蝴蝶效应的存在,但是乱世中各个集团的成色是改变不了的。至少那些人能打交道,那些人不能;那些人能成事,那些人不能,自己是非常清楚的。
盘点完这些之后,桓景又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如果说之前的信心是盲目的,现在他至少有了底气。
那么目标是什么呢?统一天下?解放全人类?
似乎都有些遥远。眼下还是把白云坞这一亩三分地保住吧,然后争取在谯郡成为一股响当当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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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桓景来到白云坞门口,高管家已经为他备好了马。燕燕正在门口等着他。她昨晚对王雍容说,此去必然涉及文字方面的工作,而桓景又是个众所周知的不学无术之人,所以她主动要求陪同桓景,以备不时之需。
桓景踩着单边马镫,跨上一匹骏马,向着微微发白的天空东边望去,突然发现一个三四十岁的,乞丐一样打扮的人在向白云坞走来。他显然已经饿了一段时间,但是双眼却十分有神。
他们知道这多半又是个流民,于是桓景拍马向东,把那人迎入白云坞。然后吩咐仆人给他拿来小米馍馍。那人文质彬彬地道了声谢,然后捧着馍馍啃了起来。
“对了,好汉报一下姓名。”他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
“叫我郗道徽就好。”
桓景急着赶路,就指了指王雍容的住处,让他去找女主人,自己跨上马就和燕燕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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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鉴,字道徽,高平金乡人也。”《楚书·列传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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