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章 兵发神农架
都说急中生智,想到远距离投射,萧飞逸立刻想到了链子飞锤,还有霹雳堂的掷弹器。
掷弹器现在一定是变不出来的,可链子飞锤的“链子”却能变相弄一个出来。
重锤在链子的快速摇动下再甩出,飞行的距离那可是相当惊人。
一想到这儿,萧飞逸一把扯下缠在腰上的练功带。他的练功带可不是牛皮板带,而是布带。
将小土雷绑在布带上点燃,萧飞逸快速地将它旋转了几周,之后一松手,土雷带着布带就像一个长着长长尾巴的流星迅速飞向后方。
轰!!
一声爆响,土雷好巧不巧在昆仑老怪等人的头顶炸开。
数不清的石子、铁屑、沙粒迸射开来,顿时把大联盟的马队炸得人仰马翻!
就算昆仑老怪、血魔、尸魔、鬼面人这样的高手反应奇快,俯身马背之上,可也被飞溅的沙石击中,不少沙粒直接钻入后背,密密麻麻,数不胜数!
看来他们得花点儿时间慢慢将其抠出了。
欧阳飞雨、吴命刀、水妙兰一见萧飞逸这招管用,也解下练功带,绑上了手里的小土雷。
“先跑!等他们追近时再说!”萧飞逸喊道。
萧飞逸最初放置土雷时把最小的都放在了后面,所以他们现在所持的几个土雷都是威力最小的,否则刚才那枚土雷定会给血魔他们造成更大的伤害。
他们虽受了伤却不致命,可是疼得很,痒得很,气得很,暴怒之下,又狠命催马追来。
这次远击堂的人并未随血魔这组人马前来,否则萧飞逸几人可就有大麻烦了。刚才射箭的只是飞鹰堂、刀剑堂以及追捕堂的人。
萧飞逸边向前逃边向后瞧,一旦对方把距离拉近就让其他三人投掷出一枚小土雷。
昆仑老怪等人识得厉害,只能躲闪避让,不敢硬挫其锋。
萧飞逸最怕四人的马被射伤,现在没马一定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
几人临时买的马,无论从体力还是速度上,都远逊昆仑老怪他们骑的马。
大联盟那些马都是战马堂千挑百选后培育出来的,无论是速度还是耐力都是上上乘,堂主沈跃在这方面绝对是高手。
仗着几枚小土雷的震慑,萧飞逸几人终于坚持逃到了咽喉要道处了。
一想到这里还预伏了一个大杀招,几人心中都有无比侥幸的感觉。能把一次看似简单的营救准备到这种程度,这对任何人来讲都是不可思议的。
而最难能可贵的是,萧飞逸在布置这些后手时,所有人都不反对,没有一个人认为这是画蛇添足。
现在证明,所有这些都是保命的屏障,少了哪一个环节都会引来大麻烦,否则后果如何根本就无法想象。
萧飞逸拿出来一只哨子,放在嘴边吹响了它。
嘀嘀!嘀嘀!嘀嘀嘀嘀!……
哨声清脆、响亮、急邃,传出很远,这是给愚公的信号。
后面的大联盟追兵也听到哨声,可他们并不知道这哨声是干什么用的。
萧飞逸四人四骑快速通过了峡谷。
后面追兵也风一样地追来。
就在这时,两个装满燃油的大桶从东山顶砸了下来,随后两只火箭射了下来。
轰!轰轰!!轰轰轰!!!……
整个山谷瞬间变成了火焰山!恐怖的火浪瞬间席卷了山谷,烧红了半边天!
先冲进来的那些人等于直接冲入了恐怖的炼狱!
昆仑老怪、血魔等人全仗着武功高,从马背上直接飞出火海,落在东山山顶,就地打滚,这才灭了身上的火。
可他们头发胡须烧焦的味道,使得这些人像烤猪一样难闻。
但,那些冲不出来的人和马全都困在谷底,任由大火吞噬。
满弓刀、万千流、燕昆仑、展雄飞、叶香香五人压在后面,没有冲入火海,可五人却都是恐惧到了极点!
满弓刀心中暗道:“我们遇见的到底是怎样的对手啊?他们到底是人,是鬼,还是神?!
“正面交锋两次了,自己这面人多势众,对手那边人单势孤,可每次损兵折将的却偏偏是自己这边,这太可怕了!
“难怪邪神死在对方手中,亚瑟丢了胳膊!这些人太精于算计了,可真不是省油的灯啊!”
叶香香跳下马,蹲在地上吐个不停。
烈火中,人喊马嘶,惨绝人寰!
萧飞逸本意只想通过一把大火阻住万一可能追来的骑兵,并没想要烧死他们,可大联盟的马太快了,瞬间就扎进了火海,都是自己撞进去的,就算有人拦都未必拦得住!
这又能怪谁?
和上次神龙府一把大火一样,那么多人马挤在一起,相互冲突,相互践踏,就算有通天的本领也使不出来,只能任凭无情的大火活活烧死。
回头遥望熊熊燃烧的大火,听着惨不忍闻的哀嚎,萧飞逸几人的脸上也露出了万分的不忍。
几人都不嗜杀,可敌人不死自己就得死,所以在两者之间,大家只能先顾着自己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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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没有办法!
愚公从山顶跳了下来,飞身上马来到四人身边。
一见四人血水、汗水早已打湿了衣衫,愚公就知道几人定是又经历了九死一生的鏖战。
萧飞逸冲愚公道:“多谢阿公!没有你这道最后防线,我们恐怖就走不成了!”
愚公道:“别客套了,快逃吧!大火阻止不了多大一会啊!”
的确,时间紧迫,逃命要紧,五人五骑又向前飞奔起来。
头顶一声鹰叫,引起了吴命刀的注意。
“一定是对手放出了猎鹰在追踪我们!”吴命刀道。
愚公道:“让我用弩箭把它射下来吧!”
“不用!我来捕它!”吴命刀道。
“你用什么抓?”愚公奇道。
“嘴巴即可!”吴命刀回答道。
说完,吴命刀的嘴巴里发出了一串奇怪的声音。
说来神奇,夜空中那飞旋的神鹰竟俯冲而下。
吴命刀一伸胳膊,那鹰居然落了下来。
吴命刀一伸手将鹰捉起放在自己的肩头道:“好鹰,从此你就归我了!”
愚公一见,瞪大了双眼,心中暗道:“难怪龙丫头喜欢他到那种程度,这小子真非池中之物啊!难道他会掐诀念咒不成?这鹰咋还跟他了?不行,有空时我也得学学!”
几人冲入到紫荆镇杂货店时夜已深了。
几人在这儿只做了短暂的停留,给伤口上了药,又换掉了身上的血衣,之后又开始上路了。
临行前,萧飞逸千叮咛万嘱咐五名伙计,切不可将今日之事透露半分出去,否则几人必招杀身之祸。
几个伙计满口答应了下来。
驰出紫荆镇后,这次奔行的目标就真的是白骨森林了。
兜兜转转,转转兜兜,为了能甩掉追兵,前期可是经历了很多波折。
现在好了,两大拦截势力全在他们身后了,几人只要昼夜不停赶路,定可甩开所有麻烦。
白骨森林距紫荆镇约一千二百里,是神农架里面一块充满恐怖杀机的独特地方,广袤无垠。
七人一路疾驰,披星戴月,把两股追兵远远地甩在了身后。
在距白骨森林最近的市镇,几人卖了马匹,买了进入森林的必备之物。
吴命刀在那里生活了那么多年,该买什么自然清楚得很。
其中白、褐、黄几色相间带帽子面具的厚厚大氅引起了龙珠的极大兴趣。
龙珠成婚后,既不称呼吴命刀为夫君、郎君,也不称呼他为良人、官人,就喜欢叫吴命刀为小刀,连个哥字也不加。
她就觉得叫吴命刀为小刀最亲切,最甜蜜。
摆弄了一会儿手中大氅,龙珠问吴命刀:“小刀,我们就要穿这样的衣服进山吗?好像有点丑啊?”
吴命刀道:“是要穿它!不过,阿珠你可千万别小瞧这件衣服,没它,咱们可就有罪受了!
“原始森林情况复杂,毒蛇猛兽,蚂蝗蚊虫,到处都是,没有这身装备简直寸步难行!
“另外,森林里面气候多变,山顶山谷昼夜温差非常大,热时连气都喘不过来,可冷时却能滴水成冰。
“这样的大氅,抗风,抗雨,抗雪,抗寒,抗热都行!简直就是一个万能的宝贝啊!等你真正体会时就知道它的好了!嘻嘻!
“除了这件大氅,我们的鞋也必须换成高筒牛皮靴。有了这样的双重保护,我们就不怕踩到毒蛇尾巴而被它咬伤了!”
龙珠的眼中放出了光芒,对吴命刀道:“环境虽然恶劣了点,可只要和你在一起,远离江湖纷争,对我而言这里就是梦想中的世外桃源!”
吴命刀拉起妻子的手,摸了摸她的秀发道:“这里也并非全是穷山恶水一无是处!在这里可以登上高山之巅,远眺群山,一览众山小!可以触摸星空,手摘星辰,和神仙对话!
“可以看日出日落,花开花谢,云海变幻!可以听风过松林,百鸟争鸣,小虫歌唱!
“可以品百花之蜜,清水鲜鱼,野味之美!可以闻风花之香,感雪夜之雅,惊雷电之威!这里实乃是一块乐土!”
龙珠听罢,拍手跳脚,高兴得像个小孩子。
吴命刀反复斟酌,买了很多在别人眼中甚是奇怪的东西。
准备妥当后,一行七人开始向神秘的原始森林进发了。
就在七人刚刚出发不久,四只信鸽从不同的方向飞了出去。
武林的杀伐并没有因为白骨森林的可怕而止步。
丢了猎鹰的展雄飞郁闷得要死!
驯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了猎鹰,他以后还怎么追踪猎物呢?
正因为丢了猎鹰,所以他根本就猜不出萧飞逸几人到底跑到哪里去了,简直快愁死了!
就在他欲哭无泪之际,一只信鸽飞了过来,带来了一张信条。
原来是他留在神农架的暗探发现了萧飞逸几人的行踪,传来了信息。
展雄飞看完后大喜,连忙向血魔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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