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他们在看着!
楚歌也不解释,在院中仔细看了一遍后,才走进房内,继续观看。
男主人应该是书生,屋里有书架,摆放了各种书籍。
这户人家的家境相对一般,女主人的衣服都是粗布衣服,从窃贼盗取的首饰盒来看,里面的首饰也都是廉价之物,唯独那一两银子会让人动心。
里里外外瞧了个遍,最后,楚歌又看起尸首来。
三具尸首,皆被割喉,可谓惨不忍睹!
男主人年纪不大,大约二十余岁,样貌还算英俊,身着书生长衫,趴在地上,临死之时,还捂着脖子,试图压住伤口。
女主人亦是差不多的年纪,死时的面目虽然狰狞,可看得出,也不是个穷凶极恶之人,和男主人趴着不同,她仰面,双手呈爪状,指甲里有残留物,应该想要反抗,但还是被杀。
至于那孩童,楚歌有些不忍看,他怕控制不住情绪,因为到死时,那孩子都张着嘴,瞪着双眼,惊慌失措。
这样一户人家,至少从面相来看,应该不会轻易有人结仇,毕竟读书人,修养总在。
那么,仇杀的可能性就不大。
既然不是仇杀,家境又贫苦,为何还会遭到灭门呢?
“从伤口深浅及创面来看,凶手应是持匕首,将三人割喉。尤其杀这个男主人,伤口极其连贯,动作一气呵成,应该是趁其不备,一刀毙命。此人绝对有使刀的经验,且孔武有力,定是男性无疑!而且应该是个右利手!”
刘班头是老捕快,经验丰富,见楚歌看着尸体,当即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另外,凶手在杀了男主人后,女主人和孩子听到动静,方从里屋出来。凶手又迅速扑上,这一次,因为女主人和孩子的反抗,所以伤口并不连贯,应该是先捅入脖颈,再割喉。这也就是这一家三口,为什么都死在外屋的原因。”
楚歌轻轻点了点头。
这房子只有两间房,里屋有火炕,是卧房。
外屋则是厨房,烟道和里屋的火炕互通。
这样只要生火做饭,里屋的火炕就热了。
这一家三口的尸首都在外屋,从现场的血迹来看,并无大幅度搬动和拖拽的痕迹。
男主人死在靠近房门的位置,女主人和孩子则死在靠近内屋门的位置。
倘若真如刘班头所言,那么情形应该是这样的。
有男客来,男主人前去相迎。
开了院门,客人进入。
只等男主人关好院门,跟随进屋,先一步进屋的客人,突然抽刀发难,男主人毫无防备,被一刀割断咽喉,捂着脖子挣扎几下,终于气绝身亡。
内屋的女主人听到动静,忙和孩童一同出来查看,凶手当即扑上,先一刀捅入女主人的脖颈,再割断咽喉,接着抓起孩童,同样先捅后割。
至此,一家三口全遭杀害,无一幸免。
此时,丧心病狂的凶手并未直接离开,而是先进里屋找了首饰盒和钱财放于里屋最显眼的圆桌上,再走出房子,将窗户打开,接着,收拾好衣衫,藏好匕首,方才开门而去,并故意将院门大开。
如此,只要有窃贼进入,瞧见桌上的首饰钱财,定会悄然带走,而这样一来,也就坐实了入室杀人行窃的假象,将凶手的嫌疑完美引向了那些无孔不入的窃贼身上。
只是,这真的就是真相吗?
或者说,这就是全部的真相吗?
对于凶手的身份,楚歌表示怀疑。
抬眼向外看去,门口儿不知何时已经挤满了围观的百姓。
楚歌瞧了一眼,不免有些感慨。
哪个世界都有好事的吃瓜群众,凶杀案,或许能让他们在未来几天内,多一些谈资。
等等!
推理小说中,变态凶手都有重返案发现场的习惯。
那么此刻,在这些吃瓜群众之中,会不会就藏有凶手?
楚歌想了想,接着突然伸手指向院内的窃贼。
“种种迹象表明,凶手,就是这个窃贼!入室杀人盗窃,罪不可恕!”
此言一出,院外一片哗然。
院内的窃贼听了,更是吓得“扑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不是我,不是我!冤枉,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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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班头有点儿懵,他原以为楚歌搞得这神神秘秘的,是想寻找真正的凶手的。
感情,狗屁不通,还是要找个替死鬼!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捕快,刘班头猜测这应该是一起熟人作案,凶手是这窃贼的可能性不大。
一来,窃贼的衣服上没有沾到血迹,如果他杀人盗窃之后一出来就被楚歌撞见了,肯定来不及处理干净;二来,他们赶到时,确实门窗大开,若窃贼所为,断不会如此;三来,窃贼杀人,为什么执意要割喉?捅死就行了啊!割喉更像是泄愤!
当然,无所谓!
管他娘的真凶是谁,有个替死鬼就能交差了。
这大热的天,早交差,早领功劳,喝茶,溜达,比这可轻松多了。
“人赃并获,来呀,押回衙门!”
刘班头顺水人情,送得飞快,当即一声令下。
守在门口儿的宋书和刘通赶忙进入院中,提了那窃贼便向外走去。
“冤枉,冤枉啊!”
窃贼急得大喊,可谁会搭理?
只等贼人在百姓的谩骂声中被押走,楚歌和刘班头也走到了院门口。
不等刘班头组织好语言,楚歌直接大声言道:“诸位乡亲父老,贼人已经拿了,房中有凶手留下的脚印,只要等今日仵作验完尸后,明日再来取证,定叫这贼人无法狡辩。大家可以安心了。都散了吧!”
说罢,拱了拱手。
一旁的刘班头有些无所适从,这明明应该是他的台词的,就晚了一息。
可是脚印是怎么回事儿?县衙的仵作倒是能够辨别脚印,但这并不是仵作的职责啊?何必等仵作明日再来取证?
但很快,刘班头的念头就被这些百姓的赞誉声气走了。
“楚捕快年纪轻轻,就这么厉害,我们有福了!”
“是啊!听说楚捕快还当街砍杀了帮派的凶人呢!我们以后再被欺负,就有指望了。”
“真是个好捕快啊!”
……
听着老百姓的各种夸赞,刘班头感觉被噎着了,说得好像楚歌没当差前,就没人伸张正义了似的。
想当初他……
“刘班头,借一步说话!”
眼看百姓已经散开,楚歌拉了一下刘班头。
二人回了院中,并将门关上,楚歌才道:“刘班头,凶手并非那窃贼。”
刘班头一愣,B都被你装完了,你现在又反口了?
当然,毕竟是长官的小舅子,他也不好明说,只是皱眉道:“那你刚才……”
楚歌微微一笑道:“不这么说,如何让真正的凶手安心?”
“所以呢?你有何打算?”
“守株待兔!”
“守株待兔?”
刘班头真是糊涂了,“你该不会说,那凶手会再回来吧?”
楚歌扭头看向房中的三具尸体,坚定地道:“会的,他们都在看着呢!”
“啊?”
刘班头顺着楚歌的目光看去,忽然觉得后背凉飕飕的。
……
夜色如墨!
城内百姓早早入了梦乡,唯有打更人时而敲击竹筒,喊上两嗓子,“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白日刚遭凶杀的小院内,此刻静得瘆人。
都说横死之人,会化作厉鬼,阴魂难散。
所以一般这样的宅院,鲜少有人敢在夜晚踏足。
原因无他,怕撞鬼!
可不想,才入子时,就听得“通”的一声,竟有人翻墙潜入了进来。
借着不够明亮的星光,依稀得见翻墙入院的是个矮小的身影。
这人入了院内之后,左右瞧了两眼,便径直向屋子走去。
“嘎吱”一声!
他缓缓推开了房门,可刚要进去,忽然间,屋内竟有火光亮起。
眼见于此,吓得他转身便要离开。
可不想,一把长刀,却在此刻,悄无声息地架在了他的脖颈之上。
“既然来了,就留下吧!我等已经恭候多时了!
姑娘!”
一听此言,那矮小之人不禁浑身一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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