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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猎鹿王,得鹿角

小说:诡异世界,我以肉身镇万物作者:四颗油麦菜字数:1227字更新时间 : 2024-11-12 16: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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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体长近丈的鹿王被猛然砸在地上,灰雾内的土地坚实无比,没有任何变化,这一击只扰乱无数雾气流动。

“哟……”鹿王嘶鸣,声音要比小鹿和母鹿的都粗糙许多。

它扭着身子调整脚步想要从地上站起,陈墨两手却紧紧抓着它那对鹿角,不依不饶的将其再次甩起砸落至地面。

这次脱胎换骨结束,他的气力要比这鹿王强上许多。

原本自己承受不住对方的力量,现在变成对方承受不住自己的力量!

攻守之势,为之逆转。

“嘤……”鹿王呜咽,哪怕脖子已经被扭了两三圈,可它仍没有死,甚至还能很顺利的发声。

它的肉身此时开始溶解,但并不是溃败,而是分化出无数触手。

每一根触手像是一支坚实厚重锁链,欲要将陈墨彻底缠绕。

其余三只原本在一旁观望的梅花诡鹿,此时也纷纷冲了上来,欲要对陈墨展开围攻。

他身形一转,双手发力,顺势将那鹿王甩飞出去。

紧接着全速爆发,不过呼吸间连续三次折返,三头想要围上来的梅花诡鹿,眨眼间便被他的内气震成一团碎肉。

陈墨早就料到自己可能陷入围攻,所以提前留下部分内气储备,用来迅速解决其他三头较弱的诡鹿。

至于鹿王,他并没有动用内气,是因为就算用内气也未必能迅速将其解决。

届时自己杀了鹿王,其他诡鹿反应过来必然会四散逃离,而自己若一一追寻,耗费太多时间不说,也未必都能追上。

所以只有找机会先解决其他较弱的诡鹿,最后再对付鹿王,才能让这次进入灰雾收益最大。

那鹿王见自己同伴全部被杀,眼中闪过一丝惊恐,四蹄下分化出无数触须,好似千足虫般向要奔逃。

陈墨哪会给它机会,纵身一跃坐上鹿背,一个下肘直砸鹿王脊背。

随后便是如同雨点般的拳头,不停落在鹿王身上

想要奔逃的鹿王,还没来得及迈腿,就再度被陈墨捶倒,它浑身上下分化出无数条触手想要阻挡陈墨的拳头。

更试图同化陈墨的肉身,将它化为自身一部分。

然而陈墨体内气血之力犹如江河奔腾,丝毫不受它所影响。

数百拳下来,鹿王已经和先前的数只梅花诡鹿一样,变成一摊还在不断蠕动的肉糜。

陈墨这才算松了口气,他现实力虽远胜着鹿王许多,可将对方杀死,却也不是一件轻巧活。

更别提还杀死了其他几头诡鹿,体内气血消耗倒并不是很多,主要是内气一点没剩。

得亏这鹿王跑得慢,不然真让它走脱了,下次再想杀它可就难了。

鹿王血肉蠕动,却并没有像其他诡鹿一样汇聚成一块活肉。

所有血肉最终全部汇聚两只鹿角上,原本看起来就已是坚锐无比的鹿角,如今更沾染些许金玉光泽。

鹿王的两只鹿角并不小,每一只单看长度都要超过一尺,主干上更是横七竖八分化出许多小杈。

最为关键的是这一对鹿角极重,每一只看似不过尺长,拿在手中竟要有一二十斤之重。

看来这诡鹿王确实不凡,虽没有凝聚活肉,但凝聚出的这对鹿角,其效果恐怕要比活肉更胜三分。

陈墨取出一条包裹皮,裹住鹿角,再屏住鼻息收起其他三块活肉,以及自己刚刚放在一旁的长枪,这才轻轻敲响自己胸前的锣鼓。

他虽不确定自己进入灰雾,具体经历多长时间,但绝对没有超过两个时辰。

因为自己所处的那块区域即使被巡视的较少,可在两个时辰后换班时,也必然会有人走过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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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时候敲响铜锣,无论自己想不想,身旁灰雾都会被驱散。

而现在是自己敲响锣鼓,所以他能确定自己在灰雾中一定没待够两个时辰。

随着眼前灰雾逐渐散去,陈墨带着这次所有的收获,悄然回到自己的营房内。

取过桌上的火折子,点燃两只蜡烛,昏暗的火光将整间屋子映衬的不算明亮。

没办法,蜡烛的火只有这么大,也只能发出这点光亮。

陈墨先取出五块活肉,这五块活肉大小不一,但质地颜色都与上次所得的活肉相同。

像是一块暗红色的胶体,有一定韧性,又不算太过坚固。

陈墨拿起一把匕首,熟练地割下活肉吞服,一团又一团气血力量被他化入蜕凡珠内。

然而四块活肉,也只不过为他补充了约莫两成的气血力量。

这倒是在陈墨的预料内,毕竟脱胎换骨这种事本身就是越往后越难。

从九十提升到一百,要远比从一提升到六十更难。

何况这两层气血力量,要是自己积累,恐怕也得要小半年功夫。

剩下的最后一块活肉,陈墨暂时没有吃,准备先留下来。

他回头要找义父摊牌,除去当日从都天道门人手中所得的气血石外,手上最好还有一些其他东西,证明自己曾进入灰雾。

收起活肉,陈墨看向那一对颇为沉重的鹿角。

鹿角坚实,哪怕已经脱离灰雾,它却没有像活肉那样发生任何变化,而是仍保持着金玉光泽。

拿起一旁的水盆和毛巾,陈墨取过一只鹿角仔细擦洗。

鹿角倒很是干净,并没有沾染太多灰尘。

看着洗净晾干的鹿角,陈墨琢磨从哪里下口比较合适。

他倒是不打算炮制或是烹煮这鹿角,因为完全没有必要,以自己现在五脏六腑之强,哪怕直接吃下去,也不会让其中血气有所流失。

拿起一只鹿角,挑了处比较好下口的地方,陈墨用力咬了下去。

鹿角坚韧,虽不比精钢,却也不输青石。

可陈墨历经多次脱胎换骨,牙口自然远比常人好太多。

哪怕这鹿角相当坚韧,仍被他咬下一块在口中咀嚼。

鹿角没有什么明显的味道,就是比较硬,且一咬就碎,显得特别脆。

“嘎吱嘎吱……”

一块鹿角在陈墨口中,很快被他嚼成无数碎块,囫囵个吞咽下去。

陈墨这时才发现这鹿角不光硬,咽下去时还有些拉嗓子。

拿过一旁的茶水,喝了两口清嗓。

随着鹿角被他吞入腹中,丝丝缕缕的气血之力也在不断被转化吸收,涌入蜕凡珠内。

鹿角与活肉有些不同,活肉入体,几乎是瞬息就转化为气血之力被蜕凡珠吸收。

而鹿角似乎有些不好消化,需要更长时间才能转化为气血之力,被蜕凡珠所吸收。

这倒不是什么大问题,自己有的是时间,慢慢吃就是。

再度咬下两口鹿角,陈墨慢慢咀嚼吞咽,将其化为蜕凡珠的气血。

一口鹿角的效果不比活肉,却架不住数量多。

陈墨估摸着这一对鹿角内蕴含的气血力量,绝对要超过三块活肉。

次日,陈墨交代军营中事务,又喊来何洛云仔细吩咐一番。

最后嘱托陈瑜,自己要离开家一段时间,让她安稳在家中歇着,不必担心自己。

这才命人准备车马,打算重回小袍镇军营。

该搞到手的东西已经搞到,自己也该动身去和义父他老人家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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