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他乡遇故知/乞丐
其实现在外边正好下着小雨,很多人手中都拿着把伞,路明非感觉就算没提前给海关这边塞钱也能混过去。
不过能不冒风险也好,毕竟看似完美的伪装之下其实有一个致命的漏洞,那就是这把伞太沉了。
没办法,其中塞的功能太多了,哪怕有炼金术的加持还是对常人来说过重了。
像伞尖,掌握好技巧的一甩就能将上边的利刃弹出,瞬间作为一把短矛使用,摁下隐秘的扳机还能够当做暗器发射出去。
伞面也是采用了特殊材料,必要时可以当做盾牌抵御子弹、剑刃还有一些腐蚀性液体。
伞柄除了湛卢外还塞了一些科技侧的特制道具。
伞把里则是藏着一些用于搏命的禁忌药品和一些能够悄然释放的致幻药物。
正面战斗时这把伞并不能作为决胜兵器,但谁在小时候没梦想过拥有这样一把多功能工具呢。
海关在看了他的护照后装模作样的翻了两下包就放路明非过关了,他其实早就意识到,钱财在这个国度能更直观的发挥更明显的作用。
唉,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不光好吃,打出去的效果往往也好的惊人啊。
接下来就该去芝加哥火车站了,不过在此之前——路明非一个响指,两个男人摔倒在了地上,没想到异国他乡还能看到抢包的飞车党啊,也是,人性的善与恶都是共通的嘛。
刚刚路明非虽然只是打了个响指,但十多米外的那辆摩托车内部的一些零件其实已经化作了呲呲冒响的铁水。
这当然不是一瞬之间就能达成的事,这是配合时间零的言灵后,以天地为炉的部分威力为代价收获更长出伤时间的结果。
之前剩下的549点武圣值还可以再开发個言灵,而在之前所预想的时间零与剑御中路明非先选择了时间零,拜托,操纵时间哎,一听就酷毙了好嘛。
【88,106,127,191,共花费512点武圣值,言灵·时间零已升至第五层。】
花费不多不少,差不多是同级别言灵·天地为炉的两倍,看来时间零虽然序列靠前,却罕见的起码是个高危级别的言灵。
就像新玩具到手一样,新言灵也得简单的实验一下,当路明非艰难的在撑开的领域中坚持到筋疲力竭之后,他超人的眼力看到特意放在领域外的计时器才过了六秒钟。
而他在领域中足足默数了三分钟,算下来时间延长了三十倍,配合路明非达到S级之后那快若疾星的速度不可谓不强。
但这只是常态下所能维持的效果,真正需要派上用场时的压力肯定会更大,而且这个言灵的负担也很大,与其他言灵的使用可以说是相互影响。
不是无脑的1+1=2这么简单,如果把握住精妙的时机,能发挥大于2的效果,但如果都开着乱发泄一通,恐怕连原本的1都不如了。
刚刚那样就是个不错的搭配方式,毕竟真正的强敌既不可能一瞬间被烧死,也不可能呆站在那里让你输出。
而且威力再大的炮台也害怕速度超出自己反应的对手,因为现实中不存在无视己伤的轰击,时间零这时就能发挥奇效,变相加快自己的反应,从而轻松捕捉到敌人的所在。
但再强的配置也无法解决路明非现在遇到的这个问题——不存在的CC1000次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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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赶到芝加哥火车站后,连续问了几个工作人员得到的都是查无此号的答复,哪怕查了列车时间表后也是如此。
卡塞尔学院的又一道筛选机制?还是又一道预设的难题?
作为S级学员的特权,路明非打算直接摇人,问问古德里安教授或者诺诺这是怎么回事。
“Onedollar!justonedollar!”
正要打电话的路明非却突然被人激动的扯住了衣角,同时还传来了美国的经典乞讨词。
这种乞讨他来芝加哥火车站的一路上也听了不少,但敢要到路明非头上的却不多,更别提这种直接拽住人的了。
因为他那超然的气场一看就不是常人,再者路明非那身BurberryProrsum的风衣和Levi’sFenom的牛仔裤一看就不是凡品,直接拿去找当地黑帮买条乞讨流浪汉的性命那是绰绰有余了。
在资本主义国家敢惹有钱人,不要命辣!“自然选择”后剩下的那些熟手可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老行家了。
所以这是刚入行的愣头青还是有所倚仗?
路明非转过身去,一位又高又壮看上去就不像乞丐的青年脸上写满了对食物的渴求,但如果清理掉他那堆糟乱的络腮胡,那具有着明亮如烛火双眼的面孔也像位英挺的绅士。
就是身上那不知多久没换洗的墨绿色花格衬衣和拖沓的洒脚裤拉低了太多评分,大街上的乞丐路明非见过不少,这么邋遢的却很少见。
不禁让路明非想起了那些实在扶不起的阿斗,躺在贫困村镇里靠着政府补贴整天好吃懒做,家里和身上比猪圈还脏。
但眼前这家伙显然有些气节。
“乞丐?我可以直接去给你买份套餐。”路明非用同样经过恶补的英语表示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叫问题。
听到这番言论的年轻人像是受到了侮辱,从身后的挎包里掏出像字典一样厚的课本,义正言辞的用流利的中文说道:“我是大学生!真不是乞丐,只是不小心丢了钱包而已。”
陈旧的课本上用英文混合拉丁文写着书名,拉丁文路明非也被长腿逼着恶补过,但效果不太成功。
只是这种英拉混合的调调路明非只在卡塞尔学院的入学文件中见过,会是巧合吗?
路明非的眼神逐渐变得锐利,而青年则像是被猎豹盯上的羚羊一样似乎感知到了危险,“哥们别生气呀,我就是想要点钱好买杯可乐而已,我叫芬格尔·冯·弗林斯,之后你去芝加哥大学玩时可以找我回请一顿。”
“芝加哥大学?还是说......卡塞尔学院?”见芬格尔的神情有所触动,路明非从口袋中掏出了那张磁卡票,上边映着独特的银色巨树纹路。
果然,芬格尔也从裤兜里掏出了一张同样的磁卡票,但望着这顶着一头乱蓬蓬长发的家伙,即使对方眼中流露出他乡遇故知一般的感动,路明非其实也不是很想认这个师兄。
可这只是表面,芬格尔让他莫名想起了明明不存在过的老朋友,那种无论性格如何,实际上却非常可靠的老朋友。
面对这种老朋友,即使对方混得再凄惨,难道路明非能不请他吃顿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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