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0地窖里
此时,在一个黑漆漆的地窖里,躺着一条疯狂的狼,它脊背上的伤口触目惊心,显然化脓了,脓血从里面渗出来。铁链锁住了它的四肢,它的嘴巴也被结结实实地捆绑着。
这条狼饥饿难耐,伤痛难忍,本能促使它奋力挣扎,拼命刨地窖壁的土,企图挖出一条逃生之路,呛人的灰尘在地窖里升腾弥漫。
之前,有一个肿眼泡的男人走下地窖,试图用一大块牛肉诱惑它。
狼不可能抵制如此大的诱惑,它太饿了!
然而那家伙耍了狼,他解开它嘴上的锁链,它错以为牛肉马上要进肚子了,可他收回了肉。
他喋喋不休地说废话,狼半句也没懂,它死死盯着那块牛肉,垂涎欲滴。
肿眼泡男人甚至举着牛肉在狼鼻子下晃了晃,他那鲜红的嘴巴不停歇地一张一翕,像吐泡泡的鱼。
狼什么也听不懂,它对着那块牛肉猛扑过去,如果可能的话,它还想吞掉举着牛肉的那条手臂,以及连接手臂的那具看起来肉质肥美的躯体。
狼失败了,锁链束缚了它,伤口被挣裂了,鲜血淋漓。
肿眼泡怪叫一声爬上了地窖,这混蛋竟没忘带走那块牛肉,更不忘盖牢地窖口。
狼异常愤怒,它发疯般地用爪子刨土,刨土,刨土,顾不得伤口的疼痛。
狼终于在地窖壁上刨出一个浅坑时,地窖顶部的盖子被人挪开了。
它看到肿眼泡带着另一个男人走下地窖,那人深陷眼眶中的蓝眼睛熠熠生辉,目光锐利。秃鹫搜寻猎物时,就是这种神情。
铁链被从狼的四肢上解开了,随即勒到了它脖颈上。
一件惨白的皮质衣裳被强行套进狼的肢体,紧绷绷的衣裳一旦与狼合体,突然之间,狼听清了鹰眼男人的询问。
“快告诉我,你披过的那张人皮在哪里?”
一缕光亮射进野兽黑暗的脑海,狼顿时拥有了人类的思维。
狼想起来,自己和人类是打过交道的,它好像还在一家旅馆的阁楼上躲藏了好久,它调戏过女人,啃光了哑巴的半截身体,还吞掉了美女莫丽的脸和柔软多汁的内脏。
不容狼多想,那个质问再次打断了它的思绪。
“说吧,与你厮混过的那张人皮在哪里?你曾经穿着它招摇撞骗,杀人抢劫,最好别再跟我撒谎,否则死路一条!”
“牛肉!”狼粗声粗气地说了句人类的话。
肿眼泡和鹰眼男子互相对视一眼,脸上露出得意的笑。肿眼泡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牛肉,放在狼面前。
狼哪里顾得脖颈上的镣铐,抓起牛肉大块大块地吞咽,眨眼功夫,牛肉全进了它的肚子。
肿眼泡又殷勤地递过装满水的皮囊,狼又是一阵猛灌。
“还有肉吗?”狼问。
“当然,如果你肯合作的话,我为你准备好了一头活牛,就在地窖外面。”鹰眼男子拉了拉身上的黑斗篷,神气十足地说。
“没错,你问的那张人皮,我记得它。那混蛋跑了,它与我在一家旅馆门前分道扬镳,当时猎狗扑过来攻击我,我不得不褪掉那碍手碍脚的家伙,至于它最后逃向哪里,我根本不清楚。”
“你好好回忆一下,它可能会去哪里?或者说,你们在一起时,都去过哪里?”鹰眼男人耐心地开导狼。
“或许它已经找到了第二个身体,我敢说,它肯定泡在妓院里了。它是个彻头彻尾的好色之徒,满脑子都是女人的胸脯和大腿,可它总是忽略了自己那玩意儿是个空皮囊。”
“这倒提醒我了。”鹰眼男人撇了撇嘴,“你确定不清楚它的下落吗?”他盯着狼,再次问道。
“不清楚。”狼说。
鹰眼男人耸了耸肩,说了最后一句话:“既然你什么也不知道,那就脱掉这张皮吧!”
那身紧绷绷的衣服脱离身体之前,狼蓦然意识到自己穿上的是另一张人皮。
狼还没来得及惊愕,人皮已经完全脱离了它。狼又恢复为野兽,惊恐地瞪着地窖里的两个男人,它不懂他们在嘀咕着什么。
狼想吃掉他们,脖子上的铁链却越勒越紧,狼翻着白眼扑腾了好几下,便昏死过去。
从囚车被劫的那一刻起,一场搜狼行动就在埃拉城迅速展开,猎人队伍也在其中,领队的是老猎人切萨雷。
心事重重的切萨雷带领猎人队伍途径剥皮街与屠宰场街的十字路口时,意外地发现被劫走的恶狼躺在路中央,气若游丝。
老猎人切萨雷立即将失而复得的死囚送到焦虑不安的法官桑德罗那里,猎人便成了抓捕到恶狼的大英雄。
逃犯被抓住的消息立刻传播到埃拉城的角角落落,在黑夜里平息了市民们的愤懑情绪,这一夜总算能睡个好觉了。
听说,当晚死囚在玛利亚大教堂的地牢里被处死,以免节外生枝。
这年头,妓女被教会认为是“社会的安全阀”,维也纳和奥格斯堡的妓院还成立了行会。妓女属于“贱民法则”的管束范围,肩膀上必须悬挂黄色缎带,不允许穿金戴银,也不能穿有刺绣的华美服饰。
生意兴隆的妓女会有固定的居所,而那些最贫穷最卑微的妓女只能出没在桥头或者城墙下。沙尔达属于后者,她在酒馆、街头、广场寻找猎物。
恶狼被处死的第二天,对埃拉城人来说是个好日子,这也是沙尔达的幸运日。
她在埃拉广场上逡巡时,发现有个男人偷偷打量着她。
与以往那些肮脏粗鲁的家伙不同,这是一位年轻俊俏魅力无穷的绅士,皮肤白嫩得像女人,嘴唇若花瓣娇艳,他那羞怯的眼神激起了沙尔达的强烈欲望。
沙尔达低头瞧见自己粗鄙的装扮,难免有些沮丧。好在高贵的绅士似乎并不在意,他径直向她走来。
“你是沙尔达小姐吗?”绅士的声音很温柔,如同微风拂过玫瑰花。
“哦,是的。”沙尔达激动地按住了胸口,她难以置信,她的名字竟然从如此高贵的绅士口中说出来。
“恕我冒昧,打扰了。”
“哪里的话,很乐意为你效劳!”沙尔达放肆地用眼睛盯着这位风度翩翩的年轻公子,不由得心旌荡漾。
“我能向你打听一件有趣的事吗?听说,你在宗教法庭上谈到了魔鬼,真有这回事吗?”
“以上帝的名义起誓,我说的千真万确!魔鬼的眼睛闪着绿光,哦,太可怕了!那是地狱里的寒光!这事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弗朗西斯科是我的常客,我记得当时他喝过不少酒,我们靠着墙……”
沙尔达口无遮拦,见年轻绅士的脸不由得涨红了,她不由得放声大笑,“你这是害羞了吗?哈哈,你肯定还没碰过女人的手吧?想不想快活快活?跟我走吧,不收你的钱。”
“魔鬼是什么模样?他会不会生着一张人的脸?”绅士没有接茬,他板起通红的脸,一本正经地继续询问。
“哦,这我倒没有想过,我只看到了绿幽幽的鬼眼,毕竟夜那么黑。”沙尔达悻悻地说。
年轻绅士从怀里摸出一张画像,递给沙尔达。
这张画像之前在全城张贴过,画的是曾居住在“老好人”旅馆的客人,画像中的男人戴着一顶宽边无檐软帽,褐色的头发像破旧的毡片从额前耷拉下来,他的眼睛闪着幽幽的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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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会不会长这样?”绅士问沙尔达。
“呸!这哪是魔鬼,分明是色狼!”沙尔达轻蔑地说,“这种人渣遍地都是!”
“你确定那天晚上看到的不是他吗?”绅士又认真严肃地问了一遍沙尔达。
“确定!”沙尔达毫不犹豫地回答说。
“好吧,那就不打扰了!”年轻的绅士重新把画像装起来,转身要离开。
“等等!我想起来了,我见过画像上的人,他昨天好像在妓院里露过面,”沙尔达怎么会轻易放过此等尤物,她抬手勾住绅士的下巴,另一只手抚摸着他的身体挑逗他,“跟我来吧!”
年轻绅士触电般挣开了,没轮到他发怒,沙尔达却冷笑一声:“原来你是女人!”
被盯着的绅士落荒而逃。
这位年轻的绅士,正是阿戈兰特的远房亲戚安德烈亚,他奉命寻找人皮的下落,沙尔达的话被一字不落地传进了阿戈兰特的耳朵里。
这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像碎银般倾泻在城里,夏念祖府邸的庭院被月色笼罩着,犹如浸泡在牛乳中。
庭院内绿树掩映,一池碧水缠绕,池中怪石嶙峋,潺潺流水倚着曲曲折折的长廊流淌。
夏绿凝独自坐在庭院里,一抹淡淡的月光让她美丽的脸更添了几分柔美。
恼人的是,明澈的英俊的面庞时时浮现,就像风拂过湖面,在夏绿凝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明澈是未解之谜,困扰着十五岁少女的芳心。
“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夏绿凝叹息,她从小就喜欢诗词歌赋,闲来无事总会吟诵几首。
夏绿凝哪里知晓,那夜,明澈送走她以后,根本没能回到自己的宫殿。
明澈在回去的路上途径危险的丛林,不由得放慢了脚步,内心无限惆怅。
这里处处暗藏危机,但他不怕。有多少个夜晚,他策马狂奔穿越丛林,囚笼般的宫廷生活令他窒息。
他只要想到自己活着与死去都将悄无声息,就无法不崩溃。
有那么一瞬,他感觉行走的自己仅剩一具皮囊。
这不是他,真正的他血液里涌动着火焰与仇恨。他渴望自由,渴望身披战甲驰骋疆场,杀光侵犯自己领地的所有敌人,把被夺走的统统拿回来。
他要为自己的高贵血统与荣誉拼尽最后一滴血,而不是这样偷偷摸摸地苟活!
明澈思绪连篇,慢悠悠地骑马走过丛林。
突然,马儿仰头惊叫着,差点将他从马背上摔下去,他紧紧拽住马缰绳,凝神一看,一群狼挡住了去路。
为首的狼王高大健硕威风凛凛,一双斜吊的绿宝石般的眼睛熠熠生辉,它背部光滑的黑色皮毛闪闪发亮,腹部却如落雪一般,锋利的爪子与雪亮的獠牙令人生畏。
跟随狼王的十几条狼也都高大威猛,雄健有力,个个虎视眈眈,显然是寻仇来了。
明澈这才想起昨晚杀过不少狼,还把夏绿凝从狼嘴边拖走了,惹恼了这群野兽也是自然。
十几条狼一拥而上,将明澈与胯下的黑马团团围住。黑暗里,明澈嘴角微微上扬,瞬间恢复冷酷的神情。他杀气腾腾,宝剑在黑夜里寒光闪闪,一阵疯狂地拼杀,几条狼惨叫着倒地。
明澈心里淤积的愤懑仇恨,从手中雪亮的宝剑上倾泻而出,一会儿工夫,七八条狼命丧黄泉。
狼王被激怒了,带领着剩余的狼以更疯狂的阵势扑向明澈与马儿。
“啊哈哈哈……”丛林里突然响起一阵尖锐的鸟叫声,刺耳又惊心动魄。
狼与人同时绷紧了神经,空气里弥漫着危险的味道。
明澈听出这声音似曾相识,警惕地紧握宝剑。
狼王也警觉地停下战斗,它扫视周围,听觉与视觉迅速捕捉任何异样的信息。
一道寒光直逼狼王的眼,狼王闪身躲避,它发出严厉悠长的恐吓。
“啊哈哈哈……”尖锐的鸟叫般的笑声再次响起,一团白色的影子飘落在丛林中,身体摇摇晃晃的,尖尖的爪子舞蹈似的挥舞着。
众狼发起进攻,狼牙与利爪刺向没有头颅的白色鬼影。
不知从哪里吹来一股阴风,厚厚的落叶被卷起,纷纷扬扬地在林中飞舞,舞着舞着就起火了,空中顿时桃花灼灼,纷飞的枯叶化作火团。
狼群躲避不及,一条狼被火点燃了皮毛,嚎叫着在地上打滚,众狼纷纷后退。
烈火“噼里啪啦”喧嚣着扩张地盘,赤红的火焰“噌”地窜出一尺高。火光照亮了幽暗的丛林,狼群的惊慌失措暴露无遗。
明澈俊美的脸在火光中异常冷酷,他一袭白衣,头上挽着发髻,装束高雅奇特。
狼王两眼射出愤怒的光芒,咆哮着,扑向隐藏在火光背后的无头鬼。
“啊……”笑声的调子急剧下转,像坠崖的野兽滑落时的黑色弧线,显然狼王咬住了对方的手臂。
白色的鬼影拼命想甩开狼王,然而狼王的钢牙像嵌进骨肉里了,疼得鬼影痛苦地嚎叫。
他扭动身子,一颗头颅从肩膀中间艰难地冒出来,火光映出他极其丑陋的脸。
狼王瞅准机会,目标转向敌人细细的脖子,恨不得一口咬断。
鬼影一哆嗦,再也不见踪影。剩下的九双绿幽幽的狼眼瞪着白衣美男子,一起发出恶狠狠地威胁声,恨不得将他撕成碎片。
而马背上的明澈仿佛梦魇了,直勾勾地瞪着越烧越旺的火。
火。
火。火焰焰贯穿了明澈整个漫长的记忆。他的命运,就是从一把大火开始改写的。
他永远也无法忘记父王举着火把时狰狞的面孔,父王的脸扭曲了,极其可怕丑陋。
火焰发出嘶嘶的咆哮,贪婪地舔舐它能触碰到的范围,并以速雷不及掩耳之势在父亲的宫殿里不断膨胀,膨胀,膨胀。父王的绝望,是那样令人刻骨铭心。
明澈呆立不动,对狼王与狼群的敌意似乎浑然不觉。
狼王冲头顶那一轮惨白的残月发出悠长而威严的狼嚎,所有的狼一跃而起,围攻明澈胯下的坐骑。
这群狼像牛虻般,死死地咬住马不放,无论马儿怎样狂躁地踢、甩、晃,都无济于事。
马儿倒下的一刹那,明澈才如梦初醒,赶紧集中精力对付恶狼,手起剑落,一条狼惨叫着毙命。
狼王见状,恶狠狠地对准明澈的腿扑过去,白森森的獠牙磨得雪亮。
不料,一个凌厉的叫声从空而降,紧接着一个巨大的黑影卷起大风扑面而来,狼群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明澈已经稳稳地跃上一只哈斯特鹰的脊背。
哈斯特鹰振翅高飞,远远地将丛林抛在脚下。
狼王叹息一声,只好作罢。
谁也没想到,被火烧着的那条狼满地打滚时,拼命刨土试图扑灭身上的火,无意中,竟然刨出了埋在土里的一张——人皮。
狼王仔细端详,发现这张人皮有个鲜明的印记:在它的太阳穴的位置,有一团火苗似的暗红色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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