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熊孩子!
穿着打扮像妖精多过像人的女孩子,如果不开口说话,李南方还真认不出,她就是陈大力失败教育的产物,陈晓。
干李南方这一行的,最怕在工作期间遇到熟人,虽说总是给自己打气,找借口,说什么工作没有贵贱之分,可遇到左邻右舍的大妈大婶了,还是会觉得很没面子,怕她们出去后乱叨叨,谁家孩子原来是只鸭啊。
幸好李南方在青山市,并没有多少熟人。
而能够有条件来这儿寻欢作乐的熟人,貌似也就是岳梓童了。
嗯,现在身价数百万的小柔儿,也勉强算一个,可那么乖的好孩子,打死她,也不会来这地方的。
白灵儿倒是有可能会来,那就是个小泼妇——关键是,就凭她三几千的月薪,能舍得来六楼以上消费吗?
所以李南方算来算去,除了那个表面正经,实则闷骚的小贱人之外,还真没谁会来这儿,而被她现,不正是师母等人力主让他来当一只幸福鸭的目的吗?
可李南方万万没想到,本该没任何经济实力跑来的陈晓,竟然出现了。
曾几何时,李南方还为人家的不学好,而痛心疾,大骂陈大力不懂得教育孩子,结果现在——他实在没脸见人了,只想捂着脸找个地缝钻进去。
或者干脆,灭口拉倒!
“大叔,你不会为顾忌颜面,要杀我灭口吧?”
陈晓还是很聪明的,看到李南方反手关门,面露凶光后,立即意识到了不妙,接连后退,高举起手机,做出一副你敢杀我,我就和你同归于尽的架势。
更没忘记威胁他:“你可别乱来啊,刚才我同学可是亲眼看到,我钻进来的了。哼哼,如果我有个三长两短的,我哥肯定会把你碎尸万段!”
杀人灭口的想法,只是一转瞬间而已,李南方还没有那么凶残,冷笑道:“哼哼,死丫头,老子真要想杀你,你同学,你哥算个毛。”
“不许侮辱陈大力。嘻嘻,只要不杀我,一切好说。”
陈晓放下手机,嬉皮笑脸的凑了过来:“哎,大叔,咱们算熟人了是吧?”
“赶紧滚蛋,要不然我给陈大力打电话。”
李南方知道她为什么要套近乎,没好气的说了句,走向了内间更衣室。
“打呀,有本事你就打。”
陈晓倚在更衣室门框上,双手抱着膀子,笑嘻嘻的说:“真以为本姑娘是吓大的呢。如果你敢给陈大力打电话,当初你请他介绍你来会所时,怎么用叶沈这个假名呢?”
陈大力介绍个人来金帝会所,竟然是传说中的带磷青龙,勇哥为感谢他,给他包了个大红包这件事,被他视为生平得意之作,能不到处炫耀,说他才是现千里马的伯乐吗?
陈晓就知道了。
更感兴趣,很想看看传说中的带磷青龙有多么神奇,不过她可不敢让陈大力知道她的心思,就找到了最好的朋友李静,鼓动人家偷出母亲的会员卡,今晚跑来会所六楼开眼界了。
无论是她,还是李静,在看到现场那么多等待小沈沈的富婆后,都没敢生起要竞争的意思,毕竟她们没多少钱,打算看看那个男人,就去下面蹦迪喝酒。
当王者一般的小沈沈出现后,陈晓是又惊又喜,乖乖,传说中的猛人,居然是他,今晚达了,达了——
陈晓是个聪明的孩子,联想到李南方化名请陈大力帮忙,就知道他不敢让人知道他干这行了。
李南方为什么要干这一行,陈晓觉得,如果不是陈大力死脑筋,想不开,她早就利用业余时间跑来欢场,出台挣外快了。
在她眼里,穿着性感,踩着小高跟,手拎名牌小包,出入最次是宝马奔驰,住别墅洋房,那才是真正的生活。
至于旁边睡的那个男人,是不是恶心的老头,这很重要吗?
趁着年轻,尽可能的潇洒,等何时玩够了再去当个贤妻良母,那样才算没有白白来世间走一遭。
所以,当认出炙手可热的红男,原来是李南方后,陈晓当机立断,跟着钻进了屋子里,打定主意今晚一定要好好享受下,要不然就满世界的给他宣扬,让人都看不起他!
死丫头心里想的什么,李南方稍稍一琢磨就猜出来了。
还别说,他是真顾忌,除非把她灭口,要不然就得乖乖任由他的摆布。
“大叔,其实你也不吃亏的。虽说我们没钱,可我还是个处呢。李静不是了,但也是个粉红小木耳呀,我们两个伺候你,不收你费用,就已经很不错了。何必这样纠结,自己为难,也让我们为难呢?”
啪哒一声,陈晓叼上了一颗香烟,慢悠悠的说:“大叔,仔细想想,我不勉强你。想好了呢,就来614包厢找我。我很有耐心的,能等你到天亮。但如果天亮后,你还不来,嘿嘿,后果自负哦。”
不等李南方说什么,陈晓转身哼着小曲走了。
熊孩子。
李南方心里恨恨骂了句,一时半会的还真拿她没办法,更不能让勇哥直接把她们赶出去,她是真会去告诉陈大力的。
陈大力知道了,就等于王德知道了.
老王知道了,就等于周工,凡主任,南方集团上百员工都知道了。
那样一来,李南方今晚在上班之前,讲的那个悲惨故事,就特么的成笑柄了,再也别想受到尊敬,要干一番大事业的满腔热血,也就白费了。
难道说,真答应她?
握了个草,既然你自己不自重,那就别怪我无情了,反正你说的没错,我又不吃亏,就是亏了陈大力,可这事也不能怪我啊,我是被迫的。
被迫的小沈沈,接连几个深呼吸后,才平息了心中怒气,仰天长叹一声:“唉,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这句诗词,源自宋朝诗人苏东坡,相当有意境,让人遐想,继而瞎想。
手捧一杯红酒,看着窗外明月的李静,就在瞎想。
“哎,晓晓,都这时候了,那个叶沈,真会来吗?”
能够与陈晓成为好朋友的孩子,铁定也是个问题孩子,李静对此毫不在意,反正她能变成这样,而是受家庭影响,要不然她老娘也不会有会所的会员卡了。
当然,她家相比起那些为争小沈沈,就一掷千金的超级富婆来说,还是差了老大档次,前昨天晚上无意中听母亲给要好姐妹打电话,说金帝会所来了个猛人时,还惋惜的大叹没钱,真可惜这百年罕见的大好机会——
这样一来,李静对小沈沈就更感兴趣了,当陈晓的蛊惑她时,立即偷出了母亲的会员卡,跑来开眼界了,却压根没敢想,要点小沈沈的钟。
女人最大的特点,除了好奇之外,就是热衷于哄抢某个东西了,越多人抢的,她会以为很好,就会奋起加入争抢大军,才不管抢回来的东西,对自己有没有太大用处。
这一点,可以参照超市搞活动。
所以呢,亲眼目睹小沈沈被那么多人抢,一包包的钞票不要钱似的猛砸,再加上李南方长相颇具小白脸,李静也是心动不已,更是遗憾的不行,默问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像那些成功富婆那样。
就在她黯然神伤时,陈晓却从人群中钻了出来,不由分说把她拽进了包厢,告诉了她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已经搞定小沈沈,不用花一毛钱,到时候只管享受就是了。
李静大吃一惊,当然不信,连连追问,陈晓却卖起了关子,开始喝酒唱歌。
其实陈晓心里也没底。
如果李南方就是不来,她是不是真敢四处宣扬,可是一点底气也没有。
不过大话已经吹出去了,唯有打肿脸充胖子,放下话筒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笑道:“呵呵,急什么呢,现在还不到四点呢。咱们是免费的,总得为他考虑下,先挣钱吧?”
“据说,他每晚只接待六个人呀,每个人不能超过四十分钟。客人要想与他生实质性的关系,唯有先给他裹吐了才行,要不然会被收拾死的。”
这些消息,都是李静来到会所后,听那些富婆们聊的:“他肯定会先挣钱的,去伺候别人。我可是还听说,前些天没谁能让他吐了,她们都在誓今晚一定要搞定他——”
“哎呀,你放心,就算他被搞定了,也得来!”
陈晓打断她的话,从案几上拿起口香糖瓶子,倒了几粒扔在嘴里,又把瓶子扔给李静:“别啰嗦了,赶紧吃糖。你没听说那家伙规矩很大嘛,嘴里有味的,给钱再多,也不接待。草了,我现在严重怀疑,到底是他在伺候女人,还是女人在伺候他。”
“这是个聪明的,深谙得不到才是最好的道理。越这样,就越抢手。”
李静也吃了几粒口香糖,嚼了片刻,又小声问:“等会儿,如果他真来了,咱们谁先,先上?”
陈晓翻了个白眼,说道:“自然是你了。今晚你是请客的东道主,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李静开心的笑了,刚要说什么,包厢房门被人推开,满脸倦意的李南方,从外面走了进来,手里拎着个纸袋子。
“哈,我就说大叔会来的!”
陈晓从沙上一跃而起,跑过去关上房门,回头对李静伸出了胜利的剪刀手。
李静也站起来了,紧张的看着李南方,眼睛很亮。
“给我倒杯水,渴死了。”
李南方坐在沙上,吩咐陈晓倒水。
“喝酒不行吗?”
“不行。就喝水。”
“大叔,你不会被人撸吐了吧?”
陈晓拿起一瓶矿泉水,倒在了酒杯里,递给了他。
“放屁,老子会有这么不堪?”
李南方骂了句,心里却在打鼓,幸亏在关键时刻,那个娘们败下阵去,要不然他真会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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