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7章 大展身手
“哈哈哈,看起来,才几天不见,你的剑法又厉害了几分。不过,就凭你,依然还不是我的对手。”红魔虽然败在叶飞手中,不过就算是叶飞也费了不小的力气才将他击败,存在一些侥幸的成分。
眼下,时隔数日,红魔再现,这小子身法变得更加的诡异。那黑色斗篷轻轻一震,就能疾行数十米,这样的速度,简直比子弹的速度还要快上一些,如果不是轩辕的反应极为迅捷,恐怕,早就败在他的手上。
所以二人此番交手,倒是势均力敌,谁都无法将对方击倒。
有伍志这个好帮手在,倒是很好的弥补了轩辕在速度方面的缺陷。
二人优势互补,双双敌住红魔,竟然打了个旗鼓相当。
“哈哈哈,不陪你们玩了,我的任务完成了,后会有期。”红魔斗篷一震,身体直线上升。瞬间就飞上云端,然后消失不见。
二人望着红魔逃走的方向,都露出一付不可思议的神情。
“乖乖,这货真的会飞,到底是人是妖啊,居然能飞那么高,居然飞到天上去了。”
事实上,他并没有飞多高,而是直接将身体融入了一朵黑云之中,借助着这朵黑云的笼罩,然后逃离了现场,而这朵黑云,事实上,并不是真正的云彩,而是一朵血色的云彩罢了。完全是由人的血气凝结而成。
只是这里光线暗淡的缘故,所以看起来,略同有些黑而已。
这样,隐入这朵血云之中,红魔迅速的消失。
毕竟作为一名半血人,他的身体,在白天作战,损害极大,所以并不能持久,现不能取胜之后,他就立刻躲入这朵血云之中,逃之夭夭了。
幸好,此时旭日东升,光明无限。要是伍志他们早来半个小时,那结果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娘的,胜负未分,他就逃了。真是胆小鬼一个。”
伍志气乎乎的骂道。
“不管了,我们先回去找毁灭他们去。”说着,轩辕就掉头离开了这间宾馆。
此时那些早起的客人,有些已然看到了刚才打斗的场面,不过,并没有害怕,相反,还以为是有人在拍电影呢,居然还有人一边拿手机拍摄一边鼓掌喝彩。
甚至在看到那血魔震动斗篷消失的场面,还出一连声的尖叫声。
此时几个兄弟,很快汇合一处。
“怎么样?我们抓了这么多俘虏。厉害吧?”毁灭生怕轩辕会看不起自己,立马说道。
“不错,成果很显著。”
伍志哈哈笑着说。
听他的语气,不知道是赞扬还是贬损?
“你小子虽阴阳怪气的,这一仗,我们兄弟两个,可是皆比你们遇到的对手还难缠。”
轩辕冷冷的说道。
“不会是红魔吧?”
伍志一听,也立刻说道。
“不错,除了红魔能耗费我们兄弟如此大的精力外,还有谁?”轩辕点了点头,依然有些心有余悸的说。
说起来,下一次再遇到这个厉害的角色,胜负真的难料。
一行人神色黯然。一时安静了下来,没有人再说什么,似乎都在默默的想着心事。
呆了一会,车子猛然的停下,一行人才跳下车,把这几个家伙带进了别墅。
让他们感觉意外的是,叶飞和鬼舞等人,并没有在房间里,而是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看起来,他们的任务,一定遇到了麻烦。
“叶老大去哪了?怎么还没有回来?”
在把俘虏押送到地下室之后,伍志等人兴冲冲的来找叶飞,却现叶飞根本就没有回来时,他们的脸色也骤然多了几分凝重。
多少年来,他们和叶飞一起出生入死,立下赫赫功劳,但是此时,在叶飞不在身边的情况下,他们却是突然感觉到了一种空虚和无助。甚至悲伤的情绪。
“老大不会有事吧?”
“闭上你的臭嘴,再敢咒老大,我就扇你嘴巴。”毁灭瞪了伍志一眼,气呼呼的咋呼道。
“我只是在担心老大。”
伍志解释道。
“那也不行。”
……
几个兄弟居然争吵了起来。
“够了,大家安静的呆一会,我想老大一定会平安无事胜利归来的。”欧阳春雨此时冷静的说道。
“嗯,我们听欧阳妹子的。”
轩辕微微一笑,道。
此时,远处的地方,一场恶战,正在激烈的展开着。
效外的一栋别墅区。聚集着一大批的红党成员,这里就是臭名远扬的红党的老巢-安迪村。
此时的别墅的院落里,几十名红头的男女成员,正在排队,准备领取一种能够让头变成红色并且可以让身体生奇妙改变的神奇药物——一小瓶颜色血红的血水。
“佛哥曼,这瓶药水今天怎么的这么晚啊?”其中一人猛然叫了起来,因为阳光晒在他的身上火烧一般的难受,让他已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随着痛苦的蔓延,他变的越来越暴躁。
“是啊,通常药水不过夜的,现在天都亮了,唉,我说我的身体怎么就变的这么难受呢?”另外一个人,也跟着说道。
“嗯,干,躁热,再要这样下去,我怕我真的会坚持不住,会率先的晕倒下去。”
此时,院子里,已然有几个人晕倒在地,无力在地上呻着。
露出一脸痛苦的表情。
作为半血人试验品,现在他们,正在经受着一种痛苦的身体反应带来的痛苦。
当然了,能有幸领到这一小瓶特殊药水的人,都是红党的精英人物,也就这几十人。剩下的人,根本就没有资格,所以,并不能出现在这个院子里。此时在外面的地方,猛然的传来一声枪响。
一颗子弹,猛然在一人的身体中穿过。炸出一个拳头大的血洞来。
随着枪声卟嗵一声,有人立即栽倒在地。
枪声一响,立刻让这片别墅区,乱成一团,无数的红人,如同受惊的兔子一样,从各自隐身的地方跳出来,然后摸出武器,疯狂的向外射击。”
一时之间,枪声大作。
在这处别墅的核心区,有几名红党成员守护的别墅内,几名身上被绑着绳索的漂亮女孩子被一个人逼到了墙角。
“饶了我们吧,不要杀人,我们愿意为你作任何事情。”为的一名女孩看到来人亮出了一把尖刀之后,立刻镇下自若的说道。
此时,只有镇定,才能救她们自己,而要疯狂的反抗,后果可能会在瞬间被人抹了脖子。
“华夏有句老话,叫识实务者为俊杰,呵呵,我看你们就比他们聪明,他们宁肯死都不肯向我低头,而你们不同,在我没有动手之前,就已然转变主意了,哈哈,聪明的人,可以活的更久一点。”
此时站在她们面前的是一位身材高大的面色冷厉的中年人。此人手中握着一把尖刀,上面还隐隐还着一些血迹,这些血迹,就是刚才在杀死俘虏之后,留下的血迹。
当然了,他们和一般人想象的不同,他们抓来俘虏,并不是立即杀掉,而是留下他们,每隔几天,要在他们的身体上取一回血而已,而且在关押期间,准许他们洗澡,散步,或是从事一些娱乐活动,保持着身体的健康和活力。
这样从他们身上的取来的血样,才最纯。最好。
而这一次的情况又与前几次不同,抓来的俘虏之中,居然有几个长相漂亮的俘虏。所以,就连这个胖子,都动了心思。眼巴巴在那望着,心里直打坏主意。
“嘿嘿,你真聪明,告诉你,你叫什么名字?”
胖子名叫黑格,是红党的二把手,在红魔不在的时候,他就是这里的最高领。所有人,都要听他的。所以包括这几个女人在内,都要交由他亲自处置。
所以他一句话,就能定这些人的生与死。
眼下,这些漂亮的美女,在他的眼里,就如同一头头肥美的小肥羊一样,他不仅要吸食她们的血液,还要乘机占便宜。
这可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眼下,红魔不在,正是他大展身手的机会。
所以他是绝不会轻易错过的。
“我叫黛丝。今年二十五岁。是F国藉。”黛丝立马自报家门,显的异常的痛快的说。
“不错,你很坦率,我很喜欢你,你跟我过来吧,看起来,我们要换个地方好好的聊聊人生了。”
黑格上前拉着黛丝的雪白小手,拿在手里欣赏了一小会,然后放在嘴边,轻轻的亲吻了一下。
脸上露出陶醉的神情。
而黛丝和她的同伴们看了之后,却都禁不住的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脸色瞬间变的惨白起来,说的好听,是去聊人生,说不好听,就是陪睡陪玩陪吃的三*陪了。
这对于一般的女性来说,都是十分忌讳的事情。再说了,这个黑格长的又老又丑,一般的女人,根本不会看上他。所以,要想和这些女人那啥,那难度系数,真的是难到了极点了。
正在黛丝被黑格牵着小手,准备去往里面的房间快活的时候,此时枪声骤然传来,打破这黎明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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