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章 论太平(上)
说走就走,由于身处军营之中,三百睚眦收拾行囊、准备给养,只花了半个时辰的时间,杨猛得到消息的时候是正午,现在出,到夜里最少能走百多里路,阿里一带的路况,睚眦们很熟悉,若是月色好的话,赶到半夜,起码能走上两百里上下。
由于身边没有侍女,这些日子以来,杨猛的形象,也变得粗豪了许多,颌上一圈黑须缺了打理,现在的藏边正是春寒料峭的时候,出了议事厅不过一炷香的时间,杨猛鼻端的胡须,已经长了一层白霜。
望着三百黑的有些亮的睚眦,杨猛紧了紧自己的貂皮大氅,清了清嗓子,也开始了远行的动员。
“你们这帮崽子,跟着老子也有日子了,这次急行军不比在云南,觉得撑不住了,就要停下,后面有人接应你们,别他妈给老子死撑着,在这里死撑可是要出人命的,你们一个个的都是老子花了大价钱培养出来的,就这么死了,老子也没本事跟阎王爷讨债!
都他妈听清楚了吗?”
急行军也是要分时间地点的,藏边地处高原,氧气稀薄,一旦缺氧了,那就离着丢命不远了,睚眦可以说是云南最精锐的士兵了,跟在杨猛身边做护卫的睚眦,更是以一当十的存在。
人与人之间处的久了,自然会有感情,杨猛几乎天天都要跟这批人对练几场,死了哪一个都是他不想看到的。
“三爷的心肠软了!”
侍卫领调笑了一句。顿时引得三百睚眦哄堂大笑,瞧着一个个双眼放光的睚眦。杨猛也微微一笑,笑过之后脸色立马沉了下来。
“狗日的!说正事儿呢!老子刚刚说的话,都他妈记在心里,不成了就停下,这他妈不是说笑,真会死人的,都听明白了吗?”
睚眦跟着杨猛的时间久了,自然摸他的脾气。每当他口称老子的时候,身边的护卫们是可以跟他开开玩笑的。
“明白了!”
好话不说二遍,也是三爷的脾性,一听杨猛强调了第二遍,三百睚眦也齐刷刷的回了一句。
“这他妈还差不多,走人!”
接过挂着刀枪的皮马甲穿在身上系紧了皮绳之后,杨猛的手一挥就要带着睚眦启程。
“三爷。我什么时候动身?”
杨猛定下的事情,是绝对不能质疑的,李海这边杨猛只是粗粗的说了几句,阿里这边还有两万多藏军呢!怎么安排,他还要等杨猛的后话。
“藏军扎在阿里等韦驼子回归,今夜。你把差事交代下去,明日正午启程,后续的安排,等我回了昆明再说吧!”
驻在阿里的藏军,也不过是在训练而已。多扎半年少扎半年,没什么所谓。等韦驼子回来,自己差不多也到昆明了,详细的安排,等议完了太平军的事儿再说。
“知道了!三爷保重!”
杨猛归心似箭,但行程却不顺利,刚走到石块垒砌的城门附近,就被几十个藏军拦住了脚步。
“怎么回事儿?”
藏军的士兵对杨猛最是敬重,挡路他们是不敢的,只是五体投地跪伏在了城门的边缘处。
与杨猛直接说话,这些藏军也是不敢的,即使是藏军的将领,与杨猛说话的时候,也是低垂着头颅,一旦藏军的士兵敢对着杨猛说话,这人就活到头了,回去保险会被同营的藏军弄死,这是亵渎之罪。
杨猛不经意弄死了几个藏军之后,他说话也谨慎了许多,有些毛病不是一时半刻能改的过来的,招呼了一下身边的护卫,杨猛就止住了脚步。
护卫过去问了一下,很快就给了杨猛答案。
“三爷,这些藏军不让三爷徒步行军,说是太过凶险了,他们说了,咱们这三百人,一人三头牦牛,就能长时间的行进,一人五头牦牛,日夜行进,走上一个月没多大问题。”
听了护卫的回报,杨猛的眉头却皱了起来,什么时候,自己的行程,就这么容易探知了?
“他们是怎么知道老子要走的?那个王八蛋泄密了?”
行藏保密,是保证自己安慰的关键条件,一旦自己出行,很容易被人侦知,那要刺杀自己的话,也就很容易了,防弹的钢板再厉害也挡不住炮弹,暹罗王是怎么死的,杨猛可是清楚的很。
“咱们漏了!咱们准备行装给养的时候,几个藏兵猜到咱们要走,见咱们没带马匹、牦牛,这些人就堵在城门口。”
说这个的时候,杨猛的侍卫长也是一脸羞愧,跟三爷说的一样,他们可是四省之地最为精锐的战士,没想到不经意之间就漏了三爷的行藏,这个是死罪啊!
“嗯!他们说的也对,那就准备牦牛,把我的牛王带上,弄个筐子把驴子也弄到牛背上。
那几个猜到老子行藏的人不错,回去告诉李海,弄明白到底是哪几个人,让他们带一千藏军绰绰有余,其余的人,一人赏银百两,你们这些王八蛋,回到昆明之后,一人领上十鞭子!”
赏罚分明也是杨猛的做派,睚眦漏了自己的行藏,那是死罪,这次是自己弄得仓促了,但睚眦随随便便就让人摸清了行止,也是他们的疏忽,十鞭子不轻不重,至于那几个藏军,没怎么读书,就有这样的脑子,栽培一下就是带兵打仗的好材料。
准备牦牛,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如今韦驼子的驻地,已经成了一座小城,来自印度的财物转运,这里也是一个最大的周转站,几千头壮实的牦牛,也是军营的常备粮食,一人五头。也不过一千五百多头,简单的很。
阿里附近的道路。也是修整过得,第一天行军,杨猛他们一直走到了半夜才因为风雪停了下来。
和驴子一起呆在小小的皮帐篷之中,杨猛的心却怎么也平静不下来,洪秀全的太平天国,声威太大,这样一个以劫掠为主的暴民组织,能带来多大的危害。印度的复兴团就是一个很现实的案例,现在利用他已经不可能了,杨猛想的是,要在太平国展成太平天国之前,全数剿杀这群暴民。
帐篷外是呼啸的风雪和牦牛低低的呢喃声,杨猛的心里却如沸水一般,翻腾不休。失误了!让三点教在广西安然展,看来就是自己的一记败笔,想要遏制洪秀全,杨猛必须要站到明面上,站到明面上,就是与整个大清读书人。站到了对立面上。
“一着不慎啊!驴子,咱们这次回去,就撕碎了那个狗屁的太平军,敢在老子的眼皮底下宣扬邪教、搅起民乱,这次非杀他个悔断肠不可!”
喝了几口烈酒。杨猛沉沉睡去,一夜之间。梦里全是印度复兴团肆虐时候的惨象,惊醒了就喝几口烈酒,有了烈酒和驴子保暖,杨猛很幸运的没有病倒在归途之中。
一天只睡两三个时辰,途中不时的有牦牛倒毙,一天三百里的路程,必须要保证,一个多月的旅程,三百多人的队伍,依然有两百多人掉队,所幸没人死在途中。
到了大理,杨猛也几乎到了极限,有时候骑在牛王背上,眼前也会有重重的幻象,这一路杨猛全是靠着烈酒支撑下来的。
第一眼见到杨猛,丁保钧根本就没认出来,纯黑的貂皮大氅,已经变成了土灰色,脸上因为涂抹油脂的缘故,也变得黑漆漆的,满身的酒气、双眼无神,杨家的三爷,现在跟乞丐也没多大出入。
“老三,你这是何苦!这万一……唉……歇两天再走吧!”
“时不我待!立马就走!洪秀全是大祸患!”
杨猛能顶到现在,全是一口气在撑着,不是他的体力不如睚眦,而是心里的压力太大了,整日整夜,眼前都是印度的惨象,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让太平军残害良善百姓,杨猛丢不起这个人。
在大理草草的吃了一顿,换了一下衣衫,杨猛又踏上了行程,本该两天左右的急行军,却整整走了四天,杨猛扛不住,睚眦的士兵也扛不住长达一个多月每天八九个时辰的行军。
到了昆明杨府,杨猛的腿就软了下来,找人去魏五家里,那边得到的消息,却是魏五与老爷子一起到了宜良,魏芷晴诞下了一个女婴,这段时间,杨家老爷子基本就扎根在了宜良。
“备马!去宜良!”
实在是走不动了,杨猛也在都感觉不到疲惫了,伸手都觉得极度的困难,但为了太平军的事情,他心里的那口气,依旧在顶着。
到了宜良,望着灰头土脸的一群人,杨家的护卫枪一端,就对准了杨猛一行人。
“找死!”
“大胆!敢用枪对着三爷,宰了你!”
“算了!瞧瞧咱们的鬼样子,谁能认得出来啊?”
杨猛抹了一把脸,手上满是油灰,在大理,他们这群人,只是吃了一顿饭,换了一身衣服,连洗漱都没时间,门口的护卫认不出来,也在情理之中。
仔细一看真是自家三爷,宜良庄子的那一群护卫也跪在了门口。
“起来!没让你们跪就不许跪!”
趁着暴喝,杨猛也提起了心里的那口气,振作了一下精神,他就大踏步的走进了庄子。
“怎么弄成这么一副鬼样子?”
“嗨……太平军呐!”
“哦……太平军?这事儿不急,星斗,你先歇会儿,让小囡把新月那丫头抱来,这是大事儿!”
杨猛一进正堂,老爷子就认出他来了,见自家老三如此狼狈,杨士勤也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杨猛说出太平军,三个字之后,与杨士勤闲着喝茶聊天的魏五,慢悠悠的端起了茶盏,抿了一口,却把杨猛女人杨新月的事情,当成了大事儿。
“新月?老爷子有心了。”
这个名字杨猛记得很清楚,这是自己儿子杨新天出世的时候,自己顺口在荔香园说的,自家老爷子用了这个名字,显然也是留心了。
“有什么心?瞧你这副鬼样子,既然亲家说了不急,那就是不急!
先去泡一泡,扫去一身的晦气,待会儿莫要冲了新月那小妮子!”
杨士勤虽说不是正统的读书人,但也知道修养身心,自家老三这次就是在糟蹋自己了,对这个杨士勤也是很反感的,一句话,就打断了杨猛已经到了嘴边的下文。
“这……”
“说了不急就是不急!就是火烧眉头的大事儿,今天也不许议!泡澡!睡觉!才是你该做的!”
习武之人多半通医术,杨士勤闲着没事儿,更是精通此道,杨猛布满血丝的双眼,微微黄的眼白,可没能逃过老爷子杨士勤的一双眼。
这是心气没散,一旦散了心气,自家老三必然要大病一场,只要吊住了这口气,休养一段时间屁事儿没有。
一拍桌子,杨士勤直愣愣的就拿出了做老子的威严,有事儿也不许议,一下就把杨猛顶了回去。
“好……”
闷闷的应了一声,杨猛转身就走出了正堂,在仆役的带领下,去了洗漱的院子。
“让刘一贴跟过去,厨房弄些老参汤,除了刘一贴,任何人不许去打扰老三。”
大病要人命,即使是终年习武的人,也抵不住大病,杨士勤也拿出了他杨家老爷子的威严,几句话,就把杨猛圈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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