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九九章 凡尔赛和约(五)
本杰明·富兰克林是这么认为的。
他也的确是倾向于理性和科学的,这一点母庸置疑。
即便他父母都是清教徒,他也一直倡导清教徒精神,但实际上他和牛顿差毬不多,都是内心反三位一体的“唯一神论”、或者叫“泛自然神论”的信徒。当然这年月谁反三位一体谁违法,历史上直到西门子造出来发电机的年月,英国才从法律上宣告反三位一体的人无罪。
不过,也正因为他倾向于理性和科学,但经济学这东西毕竟是个新兴玩意儿,故而这年月越是信的人,越容易一知半解,产生错误的想法。
富兰克林看国富论2.0,觉得好有道理。
但实际上,这种有道理,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往往就容易以为一知半解,而导致无法想到更深层次的内容。
富兰克林去了爱尔兰,看到了爱尔兰因为英国重商主义政策的摧残而导致的衰败,所以他相信只有搞自由贸易就都好了。
他觉得,北美现在的情况,完全受困于英国的重商主义政策,所以只要英美都搞自由贸易,那么以北美现在的情况,一定会蓬勃发展。
然而,事实只怕并非如此。
经济学,是混沌的,变量实在太多。
此时在英国重商主义体系下、以及之前百余年英国海军优势航海条例、以及关税问题在英国查的严在北美查得松的环境下,北美此时搞自由贸易的“优势”,能否延续到这个旧体系被破坏之后的环境中呢?
过去的条件改变了,那么过去的优势还会是今后的优势吗?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以新英格兰的朗姆酒酿酒业为例。
现在,新英格兰地区对于33年的,肯定不满,因为他们觉得,这样一来他们酿朗姆酒的成本就增加了。
所以,如果没有,那么他们的日子一定过得美滋滋。
问题就在于,这么想,明显是个刻舟求剑的想法。
把过去的条件,只改变一个,然后得出一个结论。
但,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过去的条件,只改变一个,实际上会导致更多的变量发生变化。
比如,都知道三角贸易赚钱。
而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也正是靠着三角贸易发展起来的。
只考虑这一个变量,似乎只要取缔蜜糖法,那么他们的朗姆酒竞争力就会继续保持优势。
但是。
因为洋流、季风等气候因素,“正规”的、或者叫“规范”的三角贸易,是三角形的。
从欧洲,装载布匹葡萄酒等,前往西非,换取奴隶,这叫。
从西非满载着奴隶,前往加勒比海糖岛、北美南部种植园等,卖掉奴隶,换钱、换原材料,这叫。
从北美满载着原材料、或者中美洲南美洲金银,前往欧洲卖掉,再换手工业品,这叫。
这种“规范”的三角贸易,全程都有季风和洋流相助,可谓是全程最为合理的路线。
而新英格兰地区的朗姆酒,在大范畴内,属于“三角贸易”。
但,他不是“规范”的三角贸易。
因为,他的路线,能也只能是在波士顿装满朗姆酒,去西非卖掉换奴隶,把奴隶运到法国糖岛卖了奴隶换便宜的糖蜜,再把糖蜜运到新英格兰继续酿酒。
只考虑一个变量,不考虑事物是普遍联系的,那么很容易机械地、刻舟求剑地得出一个结论:只要取缔了,那么新英格兰的朗姆酒的优势就继续扩大。
实际上,这是个严重错误的想法。
并且是教科书般的机械、刻舟求剑式的思维方式——和历史上郑克塽战败之后,去琉球的中国商人携带了超量货物结果卖不出去,是一种思维模式。
因为,首先要确定一点,朗姆酒是啥高科技产业吗?
不是。
法国人不搓朗姆酒的原因,是因为法国要保护本国的百万葡萄工;普鲁士不搓朗姆酒的原因,是普鲁士的容克庄园种不了甘蔗只能种土豆子,所以普鲁士只能搓山芋烧、地瓜烧。
那么,这种非高科技的产业,比的无非就是原材料成本、人力成本。
那么,英国本土的朗姆酒产业,在三角贸易中不如新英格兰地区的原因是什么?
很简单,因为……英国在本土查税、查走私,可比在北美查税查走私,严的多、也方面的多。
历史上,新英格兰朗姆酒产业的崩溃,源于更严格的、取缔北美陪审团审判、和海关吃皇粮之后的新糖税法。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西非不要朗姆酒了?
显然,不是的,仍然要。
那么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崩溃,本质上就是“因为严查走私,导致的原材料成本上升,使得他们丧失了价格优势,在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
所以,法国不搓朗姆酒、普鲁士也不搓朗姆酒、俄国更不可能搓、荷兰的制造业早在五十年前就完了、西班牙的手工业更是一言难尽……
而西非,又不是不要朗姆酒了。
那么,谁抢了新英格兰的份额?
显然,是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
因为之前,是英国这边逃税成本大,所以导致原材料成本比新英格兰高。
而新糖税法后,英国本土的原材料成本,和新英格兰地区拉平了,而英国本土的劳动力价格,可比新英格兰地区低得多。
同时,走“规范”的三角贸易航线,航运成本更低、资本周转周期更短、资本盈利率更高。
于是,新糖税法一出,缉私稍微严格,海关稍加努力,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直接暴死。
那么,现在的情况也是一样。
如果,真的搞自由贸易了、真的英国本土也取消了糖税,那么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怎么可能争的过英国本土?
也即是说,新英格兰人的朗姆酒商人,都认为,他们的成功,源于这个原因、那么原因、更加努力、更有天赋……等等、等等。
而实际上,他们的成功,源于英国本土查税查的严、北美查税等于不存在,导致英国本土的糖蜜,要比新英格兰地区的价格更高。
仅此而已。
正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屁股坐在哪,一定不要脑臀分离。
走私贩子的屁股坐在哪?
走私贩子,一定要明白一件事——本国之重商主义、关税保护,才是有利于走私贩子的。
走私贩子,一定会反对自由贸易。
因走私而导致的原材料成本高于正常纳税地,也一定要反对自由贸易。
自己的优势明明是走私贩子、逃避关税导致成本更低的那批人,却以为是关税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这就是典型的脑臀分离。
不知道自己真正的优势,却把因为别人交税而自己不交税导致的优势,理解为自己更努力、更有天赋……这就是非常可笑的。
而说刻舟求剑,就是这么回事。
还是那句话,33年的,北美根本吊毛的税都收不上来,反倒是英国那边缉私的厉害因为毕竟本土,那么33年在北美有名无实、但在英国却名副其实的,到底是有利于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还是有害于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
而如今,大顺这边,高喊着“自由贸易”。
刘玉这边借英国人的嘴,拿出来了。
而刘玉是读老马的书的,老马说过,垦殖殖民地的痼疾之一,就是短期内无法做到劳动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使得工资劳动者数量少、价格高。发展资本主义,在人口达到一定阈值之前,是非常艰难的。
而英国,已经通过圈地运动,完成了生产资料和劳动的分离。
真搞自由贸易,北美是搞不过英国的。
这是大道理上的问题。
具体到小道理、具体的细节。
大顺要搞的所谓的“自由贸易”,是要把荷兰,打造成欧洲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航运中心”、“全欧洲的东西方贸易海关口岸”。
三角贸易的工业品份额,是棉布占到六成以上。
那么,当真的搞自由贸易了,英格兰本土也能买到低价的无关税糖蜜了,英格兰还因为大顺的贸易令使得大量本土产业崩溃制造了大批的潜在工资劳动者,朗姆酒又不是啥高技术产业英国自身的技术积累也很强。
那么,显然,朗姆酒产业为什么不向“距离煤区更近、运河修通后交通更方面、大量潜在工资劳动人口、有发达的航运业基础、是奴隶贸易的中心集散地”的利物浦转移呢?
而棉布等工业品,又是在荷兰刷新的。
那么,利物浦的商人,有什么理由,不会因为距离荷兰更近、本地朗姆酒更便宜、处在“规范”的三角贸易航线起点上有洋流和季风优势等原因,而彻底将新英格兰的朗姆酒产业挤死呢?
所以,富兰克林的讲理性、讲科学,在这里反而成为了一个微妙的缺点。
讲理性、讲科学,好得很、非常好。
但怕就怕,讲理性、讲科学,讲到刻舟求剑、讲到只考虑单一变量、讲到完全没有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这些概念。
自认为自己在思索动态的世界。
实则其思考的,是静态的世界。并在静态的世界中,搞个变量,却认为其余事物不会变。
这就是这一次,对大顺而言,英国这边让富兰克林来沟通北美的最大优势——富兰克林崇拜理性、崇拜科学,但又不理解什么叫资本主义,视角过于静态,缺乏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的方法论。
当然,他要是不讲理性、不讲科学,反而也不好。
…………
在东海岸的富兰克林,正忙着在第二次费城会议上,照着国富论2.0和奥尔巴尼会议精神,构建北美政权的时候。
西海岸,在一些基本理解了老马讲的“资本主义是怎么来的”、但却不可能知道“资本主义是怎么没的”的一群大顺新学派的人的参谋制定下,大顺已经开始为系统地美洲西海岸移民打造基础。
准确来说,这个基础的打造,并不是从现在开始的。
而是从很多很多年前,刘玉参与大顺和罗刹的边境战争时,就已经开始了。
先是大顺和罗刹的战争。
然后专营毛皮之利的鲸海公司成立。
划界之后的对罗刹贸易,毛皮开始流行。
海獭皮的超高利润,和海龙皮的风靡,促使鲸海公司不断寻找毛皮。
凭借大顺这边的手工业优势,以换,来对抗罗刹国穷吊的抢,将罗刹毛皮商人从鲸海驱逐。
鲸海公司获得了原始积累,大顺的肥皂甘油等产业兴起,又促使鲸海公司除了要毛皮还要极低动物的油脂。
对海獭皮的追逐,终于跨越了亚洲,因为亚洲基本没了,开始在美洲收购毛皮,扩大利润。
因为高质量的毛皮、值钱的油脂,都在北方苦寒之地,使得鲸海公司急需粮食、防坏血病的水果、以及一个优秀的冬营越冬温暖地。
强制迁民、以屯垦方式强制征收粮食的方式,在西海岸的一些据点失败,大量的农民跑路,证明“逃奴法”和“佃耕制”在地广人稀的地方行不通。
促使鲸海公司转向檀香山,希望利用檀香山的人口,提供他们开拓所需的粮食后勤补给,同时作为冬季的越冬地。
对檀香山的渗透、生产工具和组织术的传入,使得大顺对西海岸的开拓拥有了一个中转站和补给站。
之前二十年在西海岸换毛皮的交易,也为大顺这边提供了还算不错的交流环境,也培养了一批能够和西海岸原住民沟通的翻译。
天花流行后的、以儿童为培养皿的牛痘接力,也为大顺塑造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形象——这份接力能出现的深层原因,是大顺勤劳的劳动人民打造的发达的手工业,使得鲸海公司算了一下,用商品换毛皮,比自己捕、比抢,利润都高,且高得多。
历史上,俄国哥萨克,欲换而不能,只能靠抢,或者靠哥萨克化村社拉人头入伙的方式,弄了一堆画十字都画不明白的“万物有灵论哥萨克”、“萨满哥萨克”。
大顺这边的条件,显然就好的多。
至此,这二三十年的基础打下来,如今大顺这边也开始了黄河新水道工程——这个工程,绝对是此时的超级大工程,可能要断断续续花个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
这一切,终于使得大顺的西海岸殖民计划,可以开始了。
而整个这个计划的“导火索”。
能,也只能是“淘金热”。
导火索的任务,只是将事件开启。
而整个西海岸移民计划,实际上,是按照老马批判过的“正统殖民术”来的。
简单来说,直接将西海岸的荒地,国有化。
通过行政命令,人为扭曲土地的价格。不扭曲的话,西海岸的地,就现在来说,一两银子1000顷,都没人要。
以矿业、金银铜矿为起点,通过人为扭曲的土地价格,迫使每个前往西海岸的一文不名者——但凡家有洛阳城外二顷田,断不会跑到西海岸干活的——必须要付出足够的劳动,方可换取货币,从而购买一块属于自己的土地。
而购买土地的钱,又进入“移民基金”,从而形成接力——先去的人,干活,买地。买地的钱,做移民基金,再移新的人过来,继续干活、买地,从而滚雪球。
既可以防止出现英国殖民地的“圈地新大陆地主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情况。
又可以确保在北美这块土地生产资料唾手可得的地方,仍有源源不断的工资劳动力。
而又因为跨越太平洋,成本实在是太高,高的吓人。
新的殖民地,具有经济价值,且能够完成经济循环,需要一定的人口基数。
所以,早期移民,或者说移民计划的导火索,能也只能是金银铜矿。
第一步,探矿。
第二步,承包、扑买。
第三步,扑买金银矿的,出钱移民,去那边挖矿。唯独金银铜矿,才能使得跨越太平洋移民,有利可图。
第四步,朝廷管控,登记制度,干满五年,交钱买地。
第五步,买地钱入移民基金,开始循环,直到人口足以支撑跨太平洋贸易运转。
历史上,弗吉尼亚公司,可以种烟草。
而大顺,就不可能这么办。种烟草?别说种烟草,就是种甘蔗,这年月的跨太平洋贸易,都是赔钱货。
北美西海岸和大洋洲不同。
大洋洲的开发,可以是无序的、靠自发的淘金热去玩。
反正现在大顺已经卡在了好望角,且经纬度天文定位技术也已成熟,自发无序去搞,不花一分钱,百余年后,大洋洲也都是华人。
西海岸则不同,必须要以国家的强力,来完成西海岸的早期移民,并且在短时间内形成人口优势。
在北美东海岸的人地矛盾爆炸之前,确保西海岸的人口优势。
而对大顺朝廷而言,山东河南等地的人口在那摆着,使得算账的时候,只能算减法,不能去算加法。
不要去算“移民过去能赚多少钱”。
只要去算“移民过去,能减少多少可能的起义”。
移民本身,就是意义,就是最大的经济价值。
而不需要考虑移民过去,这些移民能收多少税。
以史为鉴,蒙元完犊子,就源于折腾黄河,结果折腾出来个独眼石人。
大顺现在胆子肥到又要去折腾黄河,那么,既是已经开始折腾,那么就别考虑折腾黄河能赚多少钱,只要考虑别折腾到一般挖出来独眼石人,那就大赚特赚。
故而,这又使得大顺这边,对于西海岸金银铜矿的态度,非常微妙。
简言之,不赔就是大赚、少赔就是少赚,只要能把人塞过去,别弄出来独眼石人,赚之又赚。
而这里面,既然,老马所批判的这种正规殖民法,是为了破解垦殖殖民地的痼疾的,是为建立资本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服务的。
那么,资本的拥有者,未必就一定需要私人开矿,大顺朝廷这边亦可作为拥有者、使用者。
既通过不承认任何私人圈地、不承认任何私人与原住民的协议买的地为基础,通过对矿山、耕地、荒地、林地的一步到位的国有化购买,系统地践行被批判的“正规殖民法”。
相对来说,大顺对这一套东西,还是比较熟悉的。
实在不行,或者这一套实在玩不转,理解成均田法也不是不行:授田、定期去矿井服役。把去当兵换成去挖矿便是。当然这是实在不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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