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富安公寓
王琦一直在劝陈歌离开,从一个陌生人的角度来说,他表现的过于热情。
陈歌没有第一时间答应下来,听完王琦的故事后,他隐隐觉得对方好像隐瞒了什么。
“能说的我都告诉你了,现在走还来得及,等到午夜凌晨以后,公寓楼里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说完这句话,王琦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身走出了公寓楼。
直到王琦的背影消失在夜色当中,陈歌才反应过来,他最开始是打算找公寓楼内的租户了解一下情况,但现在疑惑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多了。
“这个人问题很大,他到底是不是疯子?”回想起王琦那双浑浊的眼睛,陈歌有些不舒服,那人的眼中满是疲倦和痛苦,是伪装不出来的:“看来,他一定很爱他的妻子。”
陈歌往回走去,经过一楼那个女人的房间时,他犹豫了一下,试着敲了敲门。
“喂,新来的。”女人房间的门纹丝不动,反倒是陈歌身后的房门打开了一半,有一个高瘦男人靠在门口。
他看起来三十多岁,不修边幅,头和胡子几乎连到了一起,露在外面的手背上还纹了一朵牡丹。
“你是?”陈歌警惕的转过身。
“刚才那个寻人启事的家伙不是我们楼内的租户,他这里有点问题。”高瘦男人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他说的任何话你都不要信,和他走的太近,会出事的。”
陈歌是第一次见到高瘦男人,对方虽然看起来很邋遢,但说话语气却是自己遇到的几人中最正常的:“那人的行为举止确实很奇怪,不过他可能是因为妻子失踪,遭受了太大的打击。”
“他是不是给你说他的未婚妻在公寓楼附近失踪了?”
“恩。”
“他是不是还说这是警察告诉他的,所以他才会一直来这里寻找?”
“没错。”
“呵呵。”高瘦男人笑了一下:“我在这地方住了九个月,从没见警察来过,那个疯子在骗你,还说什么鬼怪冤魂,简直是一派胡言。”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根劣质香烟叼在嘴里:“这世界上怎么可能有鬼?最多就是有人在装鬼,行了,天不早了,你赶紧回自己房间去吧。”
陈歌朝那人道了声谢,转身离开。
他走在楼梯上,心里拿不定主意:“他们两个之中肯定有一个人在撒谎,那个人会是谁?”
可能是思考的过于投入,等陈歌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走到了三楼。
掉了漆的数字印在楼层拐角,头顶的声控灯散出昏暗的光,陈歌向两边看去,这一层没有翻修过,地面脏乱,到处都有被焚烧的痕迹,墙皮严重脱落,就好像是一道道交错的疤痕。
“为什么只有三楼没有翻新?资金不够,还是因为其他原因?”
声控灯很快熄灭,整个公寓楼非常突兀的陷入黑暗当中。
陈歌常年在鬼屋工作,还算比较习惯黑暗,他并没有慌张,拿出自己的手机,刚要打开手电筒,忽然看见漆黑的楼道里有一个身影快步走过。
“谁在那?”手机手电筒的光照亮了三楼,但那个身影却不见了踪影。
陈歌有心想要进去搜查,可不巧的是,这时候楼下传来了脚步声。
“是房东吗?”如果让那个脾气暴躁的跛脚房东看到自己在三楼闲逛,免不了要被训斥几句,陈歌想了一下,收起手机,悄悄退回二楼。
从楼梯拐角下来,陈歌看到一个矮胖中年人端着脸盆从二楼某个房间走出,那人原本哼着小曲心情还算不错,可看到了陈歌后,立刻绷起了脸,低头快步走过。
“什么意思?我长得有那么吓人?”回到自己房间,陈歌抱着背包躺在床上:“这公寓楼里感觉一个正常人都没有,谁看着都像是杀人凶手……”
想到这里,陈歌猛地坐了起来:“手机布的任务里只要求我找出凶手,但是却没有告诉我到底有几个凶手,这么想的话,杀人凶手真的可能不止一个!毕竟牵扯到了灭门案,团伙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不行,我要赶紧查查当年的案子。”
陈歌取出了自己的手机,他和王琦的交谈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至少他弄明白了一点,平安公寓在很早以前叫做富安公寓。
在搜索栏输入九江富安公寓几个字,往后划了几页后,一个个触目惊心的字眼挤入陈歌眼眶。
“一家四口惨遭灭门!杀人者凭空消失?!”
“是意外?还是谋杀!富安公寓的大火因何而起?”
“楼内藏尸,牵出案中案!”
陈歌翻看了所有和富安公寓有关的信息,感觉身体有些冰凉,现实往往比演义更加的恐怖,因为这是真实生过的,甚至有一天就会降临在自己身上的事情。
五年前,有村民看到富安公寓失火,就报了火警。
消防队将大火扑灭后,开始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
本来是例行公事,但随着调查进展,越来越多蹊跷的地方开始浮现出来。
混凝土开裂,窗户玻璃碎块面积小、裂痕烟熏痕迹淡,这说明火势不仅烧得猛烈而且温度很高,扩散很快。
火灾现场拥有多个起火点,互不相关,这又是典型的人为故意纵火特征。
案件的性质一下生了改变,当地公安部门介入,随后在建筑残骸之中找出了四具尸体,正好是经营着公寓的一家四口。
这件案子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警方也全力以赴,只是因为大火破坏了现场,他们找遍了所有地方都没有找到第五个人存在的痕迹,更不要说抓住凶手了。
公寓楼被封锁了一整年的时候,后来按照相关法律,转交给了原主人的父亲,富安公寓也是从那个时候改名为平安公寓的。
“一家四口被烧死,凶手至今逍遥法外,也难怪这里会有闹鬼的传说。”弄清楚了当年的案子,陈歌心里多少有了个底,他看着手机上的网页,忽然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报道上说公寓楼原主人死亡时四十一岁,后来公寓楼转交给了原主人的父亲,算算年纪的话,现在公寓楼的真正主人应该六、七十岁了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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