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吕雉:慈母手中线
三川郡,雒阳。
艳阳高照,碧蓝如洗。
虽然屋外不时有寒风吹过,但雒阳城内的王宫之中,却是温暖如春。
刘邦驻守荥阳的时候,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被张良和周勃排挤,从荥阳城‘赶’到了雒阳修养。
所以这座曾经的周天子王宫,后来的吕不韦侯府,就又变成了刘邦的行宫。
由奢入俭难。
享受惯了地暖之后,暖炕已经无法让他满足。
所以这座王宫在他的改造下,不仅铺设了地暖,重修了下水道,而且窗户也从纱帘换成了玻璃。
只是刘邦忙着在定陶拿捏韩信,雒阳宫的主人,就换成了从关中栎阳而来的吕雉。
午后的暖阳下,被玻璃窗隔绝了寒风之后,吕雉斜靠在窗边的坐塌上,懒洋洋的做着针线活,不时哼两句小曲,怡然自得。
她此刻正在忙活的,是纳鞋底。
嗯,是刘盈的。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只是现在她们一家的身份已经和从前迥然不同,衣服的材质与形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简单来说,不只是刘盈,包括她以及刘乐在内,身上穿的衣服已经不再是一两个人所能完成的了。
所以给刘盈做两双鞋垫,就成了吕雉满足自己慈母人设的产物。
“娘……你在哪呢?”
此刻,门外传来的一个夹子音,让吕雉的好心情顷刻间荡然无存。
这,是她的大怨种女儿……
刘乐碰的一下推开殿门,东张西望一番后,敦敦敦敦的向吕雉跑来。
吕雉深呼吸一口,平复了一下心情,有些没好气的问道:“干嘛?”
刘乐哪管许多,她直接甩掉鞋子坐到吕雉身侧,从腰上挂着的小包包里摸出一封信笺:“弟弟写的信!”
吕雉立刻阴转晴,卡姿兰大眼睛笑成了弯弯的月牙。
一旁侍立的王燕飞有心偷瞄两眼,但又不敢,于是默默地将刘乐甩飞的鞋子收好,将一双毛茸茸的拖鞋放到了刘乐脚边。
虽然这时候大家都是习惯性的光着脚丫在室内走来走去,但一双松软的拖鞋,无疑能提升不小的幸福度。
读着读着,吕雉脸上突然闪过几分不满。
吕泽改封鲁王,也就意味着他们兄妹将山水迢迢,各居东西两方,想要见上一面,必然会比从前吕泽坐镇南阳的时候要艰难许多。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按照刘盈的解释,吕泽就是一颗钉在南北诸侯王之间的钉子。
只要有他在,英布韩信张敖彭越就无法连成一片,对自家江山造成影响。
嗯,刘盈的那一句对吕泽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称赞,让吕雉心中的不满消散,进而产生了一抹暖意。
他们,真的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呢!
于是,这份暖意很快就变成了喜不自胜。
刘邦,当初的那个如同草芥一般的泗上亭长,可能真的要发达了!
刘盈在信上写道,刘邦驻跸在定陶的这两天,已经有人开始张罗着劝进,让刘邦从汉王,改称皇帝了!
德兼三皇,功盖五帝,是为皇帝的那个皇帝!
虽然吕雉心里早已经有所准备,但此刻事到临头,她还是感到大脑一阵眩晕,心脏砰砰直跳。
无他,有皇帝,必然要有皇后!
而她,这个出身底层的民女,即将成为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皇后!
这,如何能够让她不兴奋?
只是看了一眼坐在她身边,翘着二郎腿捧着果碟磕着麻子的刘乐,吕雉心中的喜悦瞬间变成了愤怒。
《基因大时代》
“把腿给我放下去,你再把皮往地上吐一下试试……越说你越来劲了是吧!王燕飞,把藤条给我拿过来!”
……………………
东郡,定陶(今山东菏泽),汜水之阳。
刘邦那如同宫殿一样宽广的帅帐中,韩信英布等人鱼贯走出。
刘盈径直绕开一脸懵懂的韩信,拉着张良问道:“怎么样,同意了吗?”
张良轻轻摇头,旋即脸上露出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容:“哪能这么快就同意啊……”
他们说的,正是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以及鲁王吕泽共同让刘邦即皇帝位的请求。
虽然这时候没有什么三请三让的固定套路,但谦让个一两次还是很正常的。
刘盈认同的点了点头,旋即跟着张良一起走了起来。
但他的眼神,却不由自主的投向了人群最前端的韩信。
萧索,颓唐……
当日刘邦‘昨日重现’了之后,一举将韩信统领齐军的权力夺走。
毕竟韩信乃楚王,统领齐军名不正而言不顺。
联军之中,最有战斗力的就是汉、齐两军,而现在刘邦亲自掌控这两军之后,皇帝之位已经再也不会有任何意外。
于是乎,在刘盈的进言之下,刘邦准备在十多万的齐军中,挑选三成赏爵在两级以上的将士迁入关中。
嗯,连同他们的家眷一起。
曾经的关中人口众多,野无闲田,但经历过秦末天下大乱,以及项羽的摧残之后,最为精华的咸阳地区残破不堪,根本不是十年八年就能恢复过来的。
所以,就需要从外面迁移人口,来让汉帝国的基本盘,对于天下的诸侯国有碾压之势。
而迁入的齐军士兵,全部都是有三级以上爵位之人。
按照军功爵制度,有爵位者可以合法蓄奴。
这样一来,他们说是民户,其实完全可以看做是一个小型地主。
如果类比一下的话,他们就等同于唐朝初年的府兵,亦或是欧洲那边的采邑骑士。
连同这些齐军在内,再加上汉军中有高爵位之人,只需要有个三五年的时间,等到战争再次发生的时候,刘盈至少能动员起十万以上的职业脱产士兵!
如果这几年内,他们再抽出时间练习一下马术。
这也就意味着,可以有十万名精锐的骑兵!
而十万骑兵是什么概念呢?
公元1206年,成吉思汗建立蒙古帝国,在控制的范围内推行千户制。
九十五个千户,四丁抽一,一次调动的军队也就在十万人上下。
而这十万骑兵,打下了一个即便是雄鹰,飞一年也飞不出边界的庞大帝国。
当然了,蒙古人有着天然的养马优势。
但其实和很多人印象中的不一样,蒙古马也分很多种,那种身体矮小,耐粗饲的马匹,其实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通常只用来当驮马、以及提供奶和肉。
蒙古军中作战的主力,还是蒙东草甸子上养的大马,以及从金国官马场中夺取的战马为主。
后来蒙古骑兵在攻入中亚之后,迅速换装了诸如阿拉伯马在内的一众顶尖战马。
所以,才有了几乎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战绩。
只是后来和四大汗国闹翻,良马的来源几近断绝,再加上蒙古人沿用祖辈的粗放式育种,不仅蒙古人,就连中原的马种也随之退化。
刘盈一直推广的马球,赛马等带有博彩属性的运动,以及将乌骓马拉去配种,就是想要培养优良的马种,为了组建这十万骑兵做准备。
农耕民族养马的困难,在于人马争地。
亩产有限的情况下,土地产出的粮食如果让马吃了,则人就要饿肚子。
但现在不同了,总人口不过一千多万的年代里,刘盈提前解锁了玉米这种大杀器。
农业的生产成本之所以一直很低,是因为农作物生长所需要的雨水、阳光、风、以及昆虫等,其实都是大自然无偿提供的。
尤其是阳光。
所谓光合作用,就是植物转化太阳能为有机物的过程,它可以说是万物的能量之源。
植物吸收太阳能,食草动物吃掉植物,食肉动物捕食食草动物,这就是能量在生命之环之中的流动。
人类耕种农作物的方式,就是利用植物将人类无法直接吸收的太阳能,转变为可以供人类食用的粮食。
而小麦的光转换率大约是百分之一,一些品种原始的水稻也差不多是这么个数字。
但玉米,则是百分之四!
也就是说,同等种植条件下,玉米吸收阳光的效率要远高于水稻和小麦。
亩产,自然也要高很多。
大量推广玉米的种植,不仅仅是为汉朝的人民提供了粮食,更重要的是由此而衍生出的其他事物。
比如玉米糖浆、淀粉,比如刘盈最看重的,饲养牲畜,以及战马的饲料!
只可惜现在国内的情况还很复杂,不太适合直接跟匈奴人开战,否则有了足够精锐的士兵,以及配套的战马和武器铠甲,将冒顿请来长安跳舞,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不过那句老话说得好。
穷则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达则自古以来固有领土。
刘盈的打算是,暂时和匈奴人保持和平,维持贸易,然后共同开发西域。
至少,丝绸之路需要保持畅通。
嘿嘿,哈密瓜和葡萄……刘盈嘴角微微上扬,向张良行礼后转身离去。
刘邦虽然拒绝了称帝的请求,但称帝所需要的受命坛却在刘盈的监工下,已经修建了七七八八了。
ps:先更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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