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赐晚霞留不住,无声落在佳人肩
大盛朝。
黄家村。
秋风萧瑟,掠过平静的小村庄,干硬的田埂上草木枯黄,随风晃荡。
雨水飘落,打在水面,荡起一圈圈细纹,打在金色的树叶上,旋转落下,打在破旧的茅草屋上,秋意袭人。
远处牧童倒骑牛背,催促着老牛与小牛犊往小山村方向前进。
好一派美妙的乡村画卷。
只是雨丝透过破旧的茅草屋,飘落在黄廷晖的脸颊上,滋味却不太好受。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卷个毛啊!”
坐在破旧茅草屋中的黄廷晖抹了一把脸颊上的雨丝,咬牙切齿道。
没错!
黄廷晖穿越了,小说中的那种穿越。
穿越到了一个叫大盛的朝代,以他的历史知识来看,几乎就跟大明没什么两样。
这具身体的正主也叫黄廷晖,还真是百年修来的“孽缘”!
只是一想到这“孽缘”,黄廷晖就觉得自己的胸口郁积着一口气。
难受啊!
若是穿越到了哪个豪门的公子哥身上。
别说是豪门,就是哪个小地主家去,黄廷晖觉得都是能够接受的。
无奈天崩开局。
爹妈死的早。
留下了的房子被这具身体的正主给霍霍光了。
十几亩良田,给正主霍霍光了。
几十两银子,给正主霍霍光了。
原打算要娶的那个邻村小媳妇,给正主霍霍跑了。
当然,正主也不是没给黄廷晖留下什么“遗产”。
比如说:欠邻村卢姓地主的几十两银子,同村徐大婶家的两只老母鸡,县城里刘寡妇的肚兜……
一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一棍子把自己敲死过去,重新回到自己所在的时代。
见过窝囊的家伙,还没见过这么混的家伙。
百无一用是书生!
连晚上偷鸡摸狗的事都能给人当场抓住了,真是没得救了。
黄廷晖想着自己如果苟不下去,在下面碰到这哥们。
别的先不说,揍他一顿是必须的!
这个连狗见了都会摇头的混子,他给自己带来的唯一好处,大概就是有对好爹娘,这对夫妇拼尽全力把他送到学堂开蒙。
这也让这家伙成了村里面唯一一个“读书人”。
看着破旧的茅草屋,黄廷晖叹了一口气。
如果“读书人”的名头能换来几斗米,他是极为愿意的。
别说什么读书人的气节、不气节的。
饿啊!
再说识遍县城赌坊、青楼的原主,似乎也没有什么气节可言。
想到这里,黄廷晖恨不得把下去的那家伙再溺死一遍。
花了几十两银子,被青楼那娘们耍的团团转,最后手都没牵上一下,这是正常人类能做到的事情?
能把人生过到这等极致的混子,也是个人才。
强忍住把自己敲死,下去暴揍这具身体正主的冲动,黄廷晖抹了抹那一脸的雨水,站了起来。
“看看能找到啥东西,先填饱肚子再说,就算是下去揍那狗日的!”
“也要做个饱死鬼不是?”
黄廷晖起身,冒着小雨往黄家村里间走去。
“那不是二柱的那傻侄子,怎么冒着雨就跑出来了?”
“听说前儿个掉湖里去了,被救上来后,脑子就不正常了!”
“可怜了荣哥儿夫妇两个啊,拼死拼活的就为了这个混子,连命都搭进去了,听说他在城里把自己爹娘攒下来的东西给输了个精光,真是败家啊!”
“老娘的儿子要是像他这样,非得打断他的腿!”
……
议论声纷纷,黄廷晖充耳不闻!
现在没有什么事情,比祭奠自己的五脏庙重要。
环视四周,黄廷晖叹了一口气,他实在是有些拉不下脸来,去二柱叔家找食儿吃。
二柱叔是黄廷晖的亲二叔,从小看着他长大的,尽管黄廷晖前身很混,二柱叔也始终对他没得说,时常从自己嘴里剩下一口吃的,也要接济这个侄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黄廷晖也不愿意因为自己的事情,让二柱叔和婶子起了矛盾。
黄廷晖记得每次二柱叔接济了自己,二柱叔和婶子多半得吵上一架。
“去河边摸摸鱼,抓抓虾吧,实在不行找点儿螺蛳、河蚌也成!”
这般想着,黄廷晖冒着细小的雨丝往锦河方向走去。
锦河是黄家村,甚至是整个瑞安县的生命之河,弯弯曲曲的锦河若盘龙般环绕瑞安县,灌溉了无数的土地,也让瑞安县自古便有“鱼米之乡”的美誉。
黄廷晖穿过满是小石板铺成的村间小路,也不好意思和别人打招呼。
他现在满心思都是“干饭”两个字。
行至半途,迎面而来的李婶子提着桶子,装着满满当当的衣服往这边走来。
黄廷晖原本只是想避开那妇女,但眼下正是下雨天,路面打滑,李婶子一个立足未稳,就要往地面上栽倒过去。
来不及多想,黄廷晖一把扶住了李婶子,才让她免于摔跤。
“小王……廷晖……”李婶子的舌头打了结,她差点就把“小王八蛋”这个称谓说了出来。
想到刚才要不是黄廷晖的话,自己差点就摔了,李婶子赶忙改口道。
不过她也奇怪,这个混子、这个迂腐的小王八蛋,他今儿个怎么转性了?
不过李婶子终究不好问出这些,她将装满衣服的木桶放在脚下,之后才问道:“廷晖,下雨天,湿漉漉的,你怎么在这里?”
“婶子,我好久没吃饭了,有些饿了,所以想去河里摸几尾鱼,填填肚子。”黄廷晖难得不好意思的说道。
李大婶子神色复杂的看了黄廷晖一眼,想到黄廷晖那死去有段时日的爹娘,又想到黄廷晖刚才不假思索的动作。
她突然动了恻隐之心。
迟疑了片刻,李婶子咬牙说道:“也罢,看在你那善良的爹娘的份上,你今天也帮了我的忙。”
“混小子,你跟我来!”
黄廷晖不明所以的跟在李婶子身后,一直到了李婶子家。
“你等我一下!”说完李婶子打开房门,往厨房方向走去,不过片刻,李婶子拿来两个窝窝头递给了黄廷晖,”两个窝窝头,家里也没多少粮食了,婶子只能帮你这最后一次了!”
黄廷晖抓着李婶子递过来的那两个窝窝头,一时间颇为感动。
尽管自己混账无比,但村里面的人还是这般淳朴。
黄廷晖对李大婶鞠了一躬,他开口道:“李婶子,谢谢!”
“从今以后,廷晖再也不会混账了,廷晖会永远记得婶子的一饭之恩的!”
说完,黄廷晖头也不回的冲入了雨幕之中。
只留下呆愣着的李大婶子,半晌儿没回过神来,“这个小混蛋!”
看着狂奔的黄廷晖,李婶子觉得这家伙与往常有些不同,难道真的浪子回头了?
想到这里,李婶子连忙大喊道:“快回去,下雨天在外面乱跑,受了风寒,治病的钱都没,死了可没谁给你料理后事!“
黄廷晖揣着两个窝窝头,消失在雨幕中。
秋雨很凉,冻得人直发抖。
破茅草屋虽然漏雨,但总比没有强些。
山村间的道路泥泞,秋雨下更加不堪,黄廷晖也是险之又险,好几次差点摔了。
行至半途,黄廷晖好像听到有哭声传来。
好奇心大起!
黄廷晖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紧走了几步,便见到在一个泥坑中,有个满身泥浆的人影跌落其间。
那声音正是从此处传来的。
“小姑娘,你从哪里来啊?”黄廷晖柔声问道,害怕惊吓了这个小姑娘。
满身泥浆的小女孩循声转身、黄廷晖终于看到她的全貌,满身泥泞、衣衫褴褛、身材瘦弱……
待她抬头看向黄庭晖,黄廷晖却是猛然一震。
他没想到这个满身泥浆的小姑娘,竟然有一双纯净到比天池池水还要纯洁的眼眸。
顺着那双晶莹剔透的往下看,精致的小锁骨,褴褛的衣衫挡住了满园的春色。
黄廷晖老脸一红,暗骂了自己一声“禽兽!”
见小女孩不说话,黄廷晖还以为她是个小哑巴,“我扶你起来吧!”
黄廷晖向前一步,小女孩却本能的向后退了一点,她紧了紧自己脖颈处的褴褛衣衫。
这时候,黄廷晖才发现雨水冲刷下,有部分泥浆被冲了下来,小女孩的脖颈处出现了大片红斑。
“不要,哥哥别碰我!”
“小莲是丧门星,他们说谁碰了小莲,谁就会倒霉、就会有血光之灾的,他们说小莲是怪物,是妖怪!”小女孩像极了受惊的小兔子,那双纯洁无暇的双眸含泪,受尽了委屈。
但即便遭逢如此厄运,被世人当成怪物,小女孩也不愿意让别人沾惹上自己带来的厄运,结局不幸。
黄廷晖一声叹息,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他怎么可能相信这些封建迷信?
小姑娘不过是患上了一种病,还是有极大可能被治好的那种。
“小妹妹,你怎么可能是妖怪呢?”
“这分明是老天爷对你的眷顾,将晚霞披在你的肩头呢!”
“正所谓:天赐晚霞留不住,无声落在佳人肩!”
“你肩膀上、脖颈上的那些不是厄运,而是来自苍天的眷顾!”
黄廷晖笑着对小泥人儿伸出了手。
小泥人儿猛然一震,她抬头看向黄廷晖,双眸间像是有焰火瞬开瞬灭,璀璨至极。
生而为人。
这么多年,受尽世间冷漠、委屈。
却从没有那么一个人用这般温暖的话,在这刺骨的秋雨中,温暖了她的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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