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匈奴王庭?单于于夫罗?左贤王刘豹?”
闻言,吕布一皱眉。
现在,早就没有统一的匈奴帝国了。
自从被汉武帝打残打废,匈奴帝国已经崩溃、瓦解了许多年。
北匈奴西迁万里,灭罗马帝国去了。
南匈奴则化为无数小部落,并统一向大汉称臣数百年。
但匈奴王庭的称号,却一直有。
所谓王庭,乃鸣镝弑父,随后灭东胡,征服楼烦等国,首次统一北方草原,建立匈奴帝国的冒顿之后裔。
冒顿是匹真正的草原狼,草原狼王!
不过,已经死了四百年,不多说。
总之,所谓的匈奴王庭,就是冒顿的后人所在部落。
也就是现在的南匈奴名义上的共主。
当然,现在的南匈奴,一律认为自己是大汉子民。
虽然经常叛乱,时常劫掠各地,但不影响他们这么认为。
所以,所谓的匈奴王庭,在大草原上,其实也没多少号召力。
这个时代,或者上溯到汉武帝时代的匈奴人,真正认可的王者和主人,是大汉。
只不过,胡人狼性,主人弱小时咬几口,喝点血,吃点肉,在他们看来,也是件正常的事情。
不信?
去养头狼试试!
看狼崽子长大后会不会咬你!
别说狼,就连狗,都有发疯咬主人的时候!
别被一些影视作品给骗了。
里面讲述的狼有灵性,知恩图报等故事,或许有真的,但这类事情,必然寥寥无几。
不要用偶然取代必然!
这却不提。
“于夫罗?刘豹?”
抬头看天,吕布喃喃自语。
“正是!”
张辽继续说道:
“主公说的对,狼行千里只吃肉,这些匈奴人胆大妄为,不仅公然叛乱,还敢直指朝廷司隶重地!”
吕布对张辽的话不置可否,他此刻想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左贤王刘豹?不是将蔡琰劫掠到北方草原的那厮么?”
“这件事情应该发生在195年,也就是六年以后,怎么这么早就爆发了?”
后世记载,兴平二年,即195年,中原大乱,属国南匈奴趁机叛乱,进入中原劫掠,在陈留圉将蔡琰掳走。
蔡琰也由此在北方过了十二年无比屈辱的生活,还生了两个不知道父亲是谁的孩子。
直到后来曹操平安北方,才用金璧,从南匈奴那里,将蔡琰赎回来。
“他奶奶的,刘豹,你丫找死!”
一想到后世记载,又回忆起那个空谷幽兰,带着书卷气,抚琴自若的少女,吕布登时火冒三丈。
按照张辽所说,此刻的匈奴军,已经进入了河东,而现在是十一月,下个月,蔡琰就要嫁到卫家。
这么一来,岂不是羊入虎口?
比历史上提前六年被匈奴人掳走?
吕布岂能容忍这种事发生?
嫁给卫仲道,他没办法阻止。
可被匈奴人掳走,并给匈奴人生两个孩子,甚至不知道孩子父亲是谁,这如何能忍?
一句简单的‘不知父亲是谁’,隐藏了蔡琰承受的多少屈辱和悲愤?
“不能容忍!”
面色铁青,吕布大脑急速思考。
“刘豹这厮,老子饶不了他,匈奴人也别想回大草原,还有……!”
目光幽幽。
“河东卫氏,既然不愿意跟哥谈经论道,如此自命不凡,那就去和匈奴人谈吧!”
“至于蔡琰……!”
无意识的舔了下嘴唇,吕布暗道:
“如果河东卫氏被匈奴人灭了,还嫁什么?”
“还有……!”
“伯喈先生,外面兵荒马乱的,您就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儿在外面颠沛流离?”
“还是让哥来照顾她吧!”
……
“恭迎主公回归!”
九原县城外面,贾诩,高顺,莒原,郝萌,成廉,宋宪,魏续,还有十几名‘骁将’级军中校尉,列阵恭迎。
身旁,则是二十余匹空马,被几名军士看守。
迎接主公,自然不可能大咧咧的骑在马上。
向迎接众人扫了眼,吕布注意到,‘骁将’级将领,又多了几名。
“不错!”
暗中点了点头,吕布很满意。
五年来,五原郡的军队,训练一日不断。
在有可能得到吕布亲自指点的激励下,所有军士,训练无不刻苦万分。
所以,不仅士卒个个勇悍,皆能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数十,连百人敌的‘骁将’,也接连出现。
如今,除去张辽,高顺等七人,多出了足足十五名‘骁将’!
五原兵马,虽然只有六万三千人,却军容鼎盛,战力高居天下第一!
“诸君免礼!”
骑在马上,吕布颔首,对列队伫立众人点头道:
“上马,且回城再相叙话!”
“诺!”
众人同时拱手,毕恭毕敬应道。
贾诩也不例外。
在五原郡,尤其是在军中,吕布就如同天上的太阳,高高在上,荣耀尊贵,但有所言,无人不尊,莫敢不从。
来到九原半年,被环境影响,贾诩多少也受到了一些感染。
是以,对他不下马,只是点头示意,并不以为忤。
于是,众人上了马,簇拥着吕布,向将军府一路而去。
原来的吕府,现在的将军府,扩大了近十倍!
占地十亩,庭院楼阁众多。
从规模看,已经不在中原世家之下。
自从中原富商往来频繁,让五原郡逐渐繁荣后,吕布身家迅速提升,拥有这等家产,并不奇怪。
额外说一句,凡是前来五原郡的商贾,只要报出九原‘战神’之名,所过之地,便无人敢犯!
这就是为什么,近些年来,并州局势逐渐糜烂,但五原郡繁华依旧的重要原因。
同时,也是为什么,九原‘战神’之名,如此快速被天下人得知的原因之一。
闲话不提。
很快,一行人进入将军府,在会议厅中相聚。
各自安坐后,吕布没有客套,这是他的地盘,哪需要与人客套?
“文和!”
看向贾诩,吕布直接问道:
“此前路上,文远已向吾讲过匈奴兵马南下之事,文和如何看待此事?”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在吕布面前,贾诩没有摆出名士含蓄那一套,也不像原本时空那样只想着明哲保身,直接拱手说道:
“主公蓄养兵马数年,日日操练不缀,该是让世人见识的时候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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