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Chapter30
南美, 三个月。
那可以说是朱凌人生中最漫长、最吃尽苦头的三个月。所幸后来电影大获成功, 他在演艺圈的地位也得到了飞跃, 被粉丝称为“化茧为蝶”“鱼跃龙门”。
但是, 那一切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在持续刺耳的掌声与苍白的闪光灯下,没有人知道, 他究竟失去了什么。
要是事先能预知这一走之后的结果……
真的,就算拿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一定不会走。
一定会死乞白赖在他家熊宝宝身边。不要脸、不要命。每天去学校堵、去家里追,苦苦哀求, 尽一切全力拥抱、补偿。
那样, 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
朱凌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不是就是命不好。
为什么上天偏要在他拥有一切、原本很幸福的时候,把诱惑送到他的面前。把他好好的人生戳得七零八落。
而他又为什么那么蠢,在该听经纪人的话的时候当耳旁风, 不该听的时候却乱听盲信, 最终选择了大错特错的那一条路。
去南美这事,完全是经纪人桐姐劝的。
“唉……最近真是惹着太岁了。本来谈好的综艺、新剧,全被戚扬抢了!”
“我都打听过了, 他开的价格简直低到搞笑, 分明就是故意在压你针对你!小朱凌啊!你就是不听桐姐我的劝吧!”
“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叶氤他是《繁荣》黎总的人!跟他千万保持距离、保持距离!”
“你倒好……我这边还累死累活帮你牵线想着哪天能送你上《繁荣》直播呢, 结果你你你!搞到因为他离婚?把黎未都得罪得死了, 戚扬帮他高压, 看你怎么翻身!”
“说到底, 你俩要是真爱,桐姐我也没话可说!”
“可现在又怎么回事啊?离了婚这都一个多星期了,还整天熊宝宝、熊宝宝的。你要真那么喜欢你家那一位,那你之前又跟叶氤搞什么搞的啊?!”
九月初,面对严峻无比的形势,经纪人桐姐是真的要崩溃了。
等录影的区区半小时里,朱凌的妆花了三次,化妆师都不耐烦了!还有,这眼睛肿起来,根本遮都遮不住啊!
这待会他妈搞笑综艺啊!顶着这么丧一张脸怎么上啊!
又要像上次一样拿钱不敬业、当背景板被人吐槽啊?
“哦对了,呵呵,叶氤还在外面等着你呢,你还是不肯见他?”
那个叶氤,说起来倒也是个不肯死心的主。
这都一个多星期了,天天带着便当死守朱凌。每次见了她都像见了亲人,分分钟围上来打听朱凌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好休息,大眼睛里忽闪的担心加心疼。
只可惜,完全唱的是独角戏。
“……桐姐你就别理他了。”
因为离婚的事,朱凌怨上叶氤了,一面也不肯见。
桐姐觉得十分滑稽。
这明明一个月前,俩还好得跟一个人似的难舍难分呢!朱凌还翘班都要带着他吃饭逛街兜风买花呢,没觉得对家里那个有多重视、有什么愧疚之心啊?
然而这边一离婚,那边花心萝卜秒变情种。突然外面的花花草草全不要了,突然只要“熊宝宝”了。
男人心也海底针?
这么想着,就见朱凌又哆哆嗦嗦的,从口袋里掏出“那个小本子”在看。
这几天,他也不知从哪弄了个巴掌大的小记事本,没事就打开看。一看就哭。
桐姐这次实在是忍不住,她倒要看看她家二缺偶像青年到底在看什么!
垫着脚按着椅背凑近一瞧,掌心大小的记事本里夹着一片撕破的书页——应该是从本旧书上撕下来的,书页有些泛黄,上面黑色的油墨字迹十分清晰,一共就两句话。
【思嘉,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能耐心的拾起一片片碎片,把它们凑到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是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的痕迹。】
“……”呃,什么鬼?这不是《飘》么?
离婚把朱凌打击文艺了?突然开始研究世界名著了?
女人的香水味从身后袭来。朱凌撇了撇嘴表情委屈得要死,修长的手指开始抖。
“桐姐,我一直觉得,像这种书,剧情展慢、人名多又记不住。只不过家家户户书架上都有一本,我才也弄了这本摆在那的,从来都没翻过。”
“但你知道……那天他是怎么欺负我的?”
“他连话都不愿意跟我说!直接把我扯到书架旁边,把这本书扫下来,翻翻翻,就把这一段撕下来给我了!”
“呜,他明知道我大学没毕业就出来工作,哪像他是副教授、又是民法研究院的研究员,读过那么多书,随便一翻就能翻出这种扎心的话来!他、他就是嫌我没学问配不上他,拿这种东西欺负我,呜……呜呜……”
“朱凌。”桐姐很无奈。
从头到尾,都是你在欺负人家好吧!
然后你还委屈?而且,竟然还委屈得这么认真!
桐姐算是业界精英,只不过以前带别的偶像组合,这才刚刚成为朱凌的新经纪人半年。
朱凌的那位“前夫”,她只见过一次——记得人很帅,打扮得很随意,跟精致的朱凌完全不是一类风格。最重要的是眼神真诚,给人感觉很好,笑起来又特别有味道,有种既成熟又温柔的气质。
那也就是两个月前的事吧。
一次周边四天的外景拍摄,朱凌胃药没带,他专程开车过来送。她收下药:“来都来了,不见一面吗?”
“没事,您带给他跟他说一声就行。他不是忙么?我在这打扰也不好。又不是回家看不到了,我先回去了哈。”
桐姐那天看着那男人的背影,很有点五味杂陈——小朱凌,你是运气好,才找到一个关心你、又宠你的好男人。
却还在外头作,别作死了到时候后悔。
【如果一个男人能无限包容你,连你的任性、虚荣和狂妄也照单全收,那么,他也一样能让你伤心得哭天抢地、不成人形。】
桐姐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的这句话,却没想到脑中就这么FLAG一立,朱凌还真的立竿见影就直接作狗带了!
“小朱凌!算桐姐求你了……刚冷敷好的!”
“你啊!婚作离了,现在也就只剩下事业了!难道事业也不要了吗!?”
戚扬最近实在炙手可热。他一带头孤立朱凌,几乎带动了半个娱乐圈的风向。照这么下去,吃枣药丸!
“那就都不要了!”朱凌还在犯倔不知道事情严重,“反正我现在也什么都没有了,还不如死了算了!”
是,你可以死。
但老娘不能跟着你喝西北风呀!桐姐觉得她作为经纪人,必须雌起一把!
“你个死熊孩子!脑子里就不能想点积极向上的东西么?‘什么都没有了’就去赚回来,前夫跑了就去追回来!哭有什么用,你倒是行动啊!”
“桐姐你不明白,”朱凌更难受了,“锴哥他、他再也不会再原谅我了!”
桐姐眉毛一挑,声音提得比他还高:“谁说的!这还真不一定!”
“……”
“朱凌,你听说过一个情侣复合的理论……叫‘二次吸引’么?”
***
随后的时间里,桐姐快速给朱凌讲了一个励志逆袭、破镜重圆的故事。
那是圈内的模范夫妻,著名妻管炎、没脸没皮的夏导和那对他爱搭不理的娇妻星姐(夏天的父母)年轻时的狗血事。
要看现在的夏导,那可是典型的妻奴。工资上交、俯帖耳,天天追着老婆跑,成箱成箱往老婆所在剧组送吃的,一点风吹草动紧张得要死要活。
可谁能想到,这位典型的无产阶级惧内主义者。年轻的时候,丧心病狂到单方面退过他老婆的婚来着。
“那个时候,是星姐先喜欢夏导的。”
“夏导属于很有个性又有才华的那一挂,星姐特别崇拜他。有美人主动倒追投怀送抱,一般男人何乐而不为?所以,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
“其实当时星姐也挺红的了,名声地位配夏导都不差。但是你知道,演艺圈嘛,导演面前哪又缺漂亮女明星呢?”
“星姐那个时候又一头热、天天星星眼粘着夏导。人好多都是贱的,得来容易就不知道珍惜。夏导渐渐就开始嫌弃星姐不成熟、脑子笨、没灵气,甩人的时候也真挺狠的,婚期都定下来公开了,单方面在婚前一个月,说不结就不结了!”
“那个时候,我姐正好做星姐的小助理呢。据说星姐整个人崩溃得不要不要的,也像你这样天天哭、夜夜哭。两个星期瘦了十来斤,工作也不想干了,日子也不想过了。天天喊着要去跳江。”
“结果,你知道星姐喊完跳江之后是怎么做的?”
“人家跑巴厘岛去了。反正是要哭,对着旧人往事走不出来哭,不如去热带对着阳光沙滩椰子树哭!”
“其实从这里开始,逆袭的第一步就开启了。这一步的学名叫‘断联’,就是暂时和过去切断一切联系,先找个地方安静调整先好自己的心态——找出上次失败时的不足,专注自我的提升。”
朱凌红着一双眼睛,整张帅脸的一片傻白傻白的。
桐姐了解他。跟这货讲道理,他脑子一般是负荷不过来的,还是得摆事实——
“比如星姐,就在海边冷静思考了夏导到底嫌弃她什么,然后努力调整心态,改!”
“嫌她不独立,那是胡扯,独当一面的女明星谁还能真不独立么?不过是太把他当一回事罢了。嫌她单纯天真,那就买上纱裙在海滩装妖艳贱货呗。嫌她没自己的生活,就努力有呗——总之,这个提升,可从外形、内在、生活品质、说话方式等各方面入手。”
“像朱凌你,自己有什么问题,难道你自己不清楚?”
“……”
“我就问你,花心能不能收?见异思迁的坏毛病能不能改?”
“能!能!”朱凌忙不迭,整个人差点从椅子上跌下来,“桐姐,我、我没有见异思迁。我爱锴哥,我只爱锴哥一个!跟叶氤只是一时迷惑,我、我……”
桐姐:“这话你跟我说没用。再问你,书读的少,没文化能不能补、能不能学?”
“能!能!只要锴哥能回头,我什么都愿意做!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所以,”桐姐“啪”地在他面前扔下一个本子,“你好好看一下,这个电影剧本!”
“题材很好、主题非常正能量。就是只是要去南美拍三个月,条件非常苦。其他人嫌累,戚扬也不会跟你抢。在他目前国内全方面碾压你、又故意欺负的情况下,这是你最好——或者说是唯一的选择了。”
当年,夏天妈妈在阳光沙滩晃荡了三个月,才平心静气回了国。
并不急着联系夏导,只每天各种吃吃吃、买买买、做蛋糕去滑雪,感觉人生精彩丰富、轻松快乐的美照。
事实证明,有些男人果然是非常贱的。
别人不把他当回事了,他反而暗戳戳开启窥屏模式。越看越觉得人家有他没他一个样,反而变得更美、更滋润了。
开始不爽、不甘心。两个月后一次颁奖典礼,星姐直接穿上大红色的深V战袍。全程漂亮明媚、活泼动人、风情万种、爱答不理,夏导直接被彻底闪瞎。
那个后悔啊、那一个肠子都青了啊,狗爬式认错求复合。
超级豪宅赠送、超大钻戒求婚、各种认怂认错、古堡梦幻婚礼,从此成为老婆奴儿子奴。从那以后二十年过去了,直到到现在都在星姐面前抬不起头。
朱凌听完星姐说的故事,全程羡慕到不行,整张脸又哭又笑又苦逼到不行。
“但你别只顾着看人家逆袭得成功漂亮,你知道星姐背地里对自己多狠?谁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江山坐稳的!南美这三个月,你除了拼命努力拍戏,空闲时间还得好好反思、读书、磨练自己,争取脱胎换骨!”
“到时候,变成一个更好的自己。回到他身边让他震惊,让他再度被你二度吸引——朱凌你有潜力的,要对自己有信心!”
“不过,要是真复合了,你下次可一定要好好珍惜人家了,别再犯错了哈!”
朱凌连忙捣蒜一样拼命点头。
半晌,却又有些迟疑:“但三个月那么久……他把我忘了可怎么办?”
“呵呵,朱凌你这就不懂了吧?前任就像WIFI,只要没有人改密码,永远都能连上。”
“……”
“……”
朱凌:“那万、万一有人改了密码呢?”
“你傻呀,区区三个月,他上哪找个比你更好的去?”
朱凌一脸茫然:“……我又不好。”
桐姐吓得差点没把新买的口红砸了——那么自恋的一个人!居然破天荒说出这种话来?孺、孺子可教?
“不不,你单论条件还是很好的!人帅、嘴甜、又肯努力不是吗?再说了,他本来就挺你的,那么果决跟你离婚,只是因为你让他太难受罢了!”
“可我看他好像并不难受呀。”朱凌有些茫然。
“……”
“他逼我离婚,你都不知道有多雄。一点也没有舍不得我,我哭着求他,他脸色都不带变的。”
“我去,他肯定比你难受得多好吧!”桐姐要疯了,“你简直是……你还是赶紧的去南美吧!就你这神逻辑,再不好好赶紧大苦大难磨练一下,想追回他别说三个月了,再给你三年、三十年恐怕都白搭!”
朱凌闻言,又要哭了。
桐姐赶紧又拿化妆棉过去维护他脸上的粉:“行行行别哭别哭!回来妆花又了不好补!”
***
当朱凌的飞机缓缓升空,大半夜跟随信号灯的指示盘旋过黄海海域,转而飞向美洲大陆的时候。他并不知道——
他的熊宝宝,在那一刻,其实正在他飞机下面飘摇雨夜下的那片大海上。
跟他的人生宿敌黎未都在一起。一碗鱼汤、一条毛毯,被困在一只飘摇的小渔船中。
虽然还没有被“改密码”,但已无限接近“成功改掉别人密码”——只是那一刻来得很悄然,当时还没有人意识到。
纪锴坐在船舱离,很有种宿命的悲怆感,当然黎未都也有。
撞车、抓奸、被困、医院、睡不成的各种无限循环。两人好像从来没有哪一次见面,是能不出状况的。是能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的。
虽然多数几次,是黎未都主动找的纪锴;但也有那么一次,是纪锴自己追尾了黎未都的车。
所以这一次,又是谁的锅呢?
黎未都:都怪戚扬!
非吵吵着要见“小报上的那位让你治好脑残、成功分手的再造恩人民工哥”!要、要不是为了满足好友的好奇心,谁、谁没事干了会约他出来?
纪锴:嗯,都怪戚扬!
……
作为一个上班族,好容易熬到周末,本来打算睡个懒觉。
无奈一大清早就被不人道的电话吵醒,黎未都在那头态度冷倔倔地问“你……今天有没有空和我朋友见个面”的时候,纪锴的心里是被一万头神兽践踏过的。
“大哥!现在六点十五!”
“……”
“你自己失眠、神经衰弱求不祸害他人?”
黎未都:“我昨晚给你信息,你一直没回我。”
“……”纪锴一看,还真有一条未读信息躺在收件箱里!
见什么面!不见!真心想要找各种理由搪塞,可无奈醒都醒了,何况黎总下一句话又是——“一起出海钓个鱼,去不去?”
纪锴其实并没有钓鱼这项兴趣爱好。
但要知道,所有男性的基因里都天然刻印着自远古流传下来的狩猎天性。像“抓捕食物”这种活动,本能地无、法、抗、拒!
当然,起床穿衣打理时,看着镜子里那个高大帅气、眼神犀利的男人时,心里更是抱定了另一重目的的。
……确定是钓鱼?
黎总,您是真想钓鱼,还是想钓老子?
万一真是想钓老子,那正好,可以当面礼貌而不失坚定地好好拒、绝、这位黎总,叫他知难而退!
当然是选择拒绝的。
“有钱人又帅做饭还好吃,虽然是个神经病但是没关系?”不不不,连叶氤都知道神经病的无尽关爱接受不来,难道他傻?
出门,黎总直接把land rovr开到他家小区门口。本来纪锴是满肚子心不甘情不愿,并做好十足的心理准备——黎总的朋友多半会和他一样奇葩。
戚扬那人,一度算是朱凌事业上的劲敌。
纪锴这些年可没少听朱凌黑他是多么多么虚伪、精分、恶毒的一个人。
然而上了后座,和这位传说中的“新晋一线男星”戚扬并排坐了两分钟左右。嗯……成功刷新印象!
完全不虚伪!超有趣!无比投缘、相见恨晚!
有些缘分,真的第一眼后,就不用再多说什么——那位电视上比朱凌还要精致、还要有欺骗性的大明星戚扬,一身钓鱼用大裤衩、夹脚拖鞋、不装X不梳头,社会闲散人员状坐没坐相歪在后座。
一身上下目测绝不超过一百块,衬衫还破了个洞!
明明是很高很帅、古铜色很野性的脸,看到他露出笑容时,却毫不介意地露出违和感十足的小兔牙,特别特别的萌。
两人初次见面,先第一时间认可了彼此的衣品。
继而,动作出奇一致地,双双摆出嫌弃脸看向驾驶位上那位西装革履、梳了头来参加钓鱼活动的那位黎总。
心领神会、一见如故。
纪锴已经好久都没有过这么开心的半天人生体验了——一整个早上,和新认识的好基友戚扬一起,一边疯狂吹牛、交流钓鱼技巧,一边旁若无人地吐槽dss黎总。顺便听戚扬八卦黎总的种种血泪黑历史。
黎未都幽灵一样在两人身后转悠,面色不善、又无计可施——
纪锴估计那是因为毕竟他统共就两个朋友。
这戚扬直接占了半壁江山,万一不小心给得罪了,朋友圈哗啦一下又得少去二分之一,那实在也太过凄惨了。
……
整个周六早上,阳光明媚空气暖溢,碧晴的海边好多漂亮的待租游艇。
戚扬和纪锴意见出奇的一致——海边除了游艇,还挺着好多渔家的破铁皮船,红色的漆、朱砂色铁锈,满载海产品的鱼腥味。比豪华游艇帅气多了、粗野多了、有男人味多了!
黎总拗不过那两个人,全程生无可恋脸。
看两个帅气地摊货男团靠着红锈船舷、蹭的一身油印子却毫无洁癖地开心钓着鱼。整个人忍着洁癖坐立难安、杵在甲板上不知道能干啥、该干啥。
中午时分,天色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有些转阴。
戚扬这坑爹玩意儿更是接了个电话,招手大喊了几声“不好意思以后再约”,就急匆匆划小皮船赶着上岸了!
“啊啊真的对不起啊~~卫轩店里突情况,他不会开车,我得回去接送!”
纪锴:“……”
纪锴:喂!
纪锴:不会开车,难道不会打车?
找借口都不知道找个合理点的?开了四十公里来这鸟不生蛋的海边,你就丢老子在这苍茫大海上,跟这姓黎的大眼对小眼、尴尬独处?
不会是故意的吧?
故意制造独处机会——让黎总在这茫茫大海四下无人里,跟老子培养感情?
然后万一培养不成,还可以神经病把老子推下海,做得干干净净、神不知鬼不觉。
纪锴觉得自己可能脑洞有点大。
可他脑洞再大,却也没有老天爷脑洞大——就这么脑中小剧场了几分钟而已,只等着下一条鱼上钩之后就赶快找个借口收杆打道回府,却等到了滴答滴答几滴冰凉落在了身上。
……下雨了。
居然!下雨了!
出门玩之前,三个人居然没有一个人看了今天的天气预报也是荒谬。但这却并不是最荒谬的点——
最荒谬的点是,就在雨点稀里哗啦砸下来那一刻,刚才明明还能看得很清楚的海岸,转瞬淹没在这细雨迷蒙烟波泛滥中,没、没了。
纪锴十分淡定:“没事!我记得很清楚,岸边是那个方向!我们就把船往那边开!”
黎未都皱了皱眉,指着反方向:“我记得那边才是岸吧?”
纪锴:“……”
黎未都:“……”
纪锴:“不然还是别乱开?”万一开反了一头扎公海里去,倒时候搜救队都大海捞针那才真的惨了。
……万万没想到,出门钓个鱼而已。
遇上黎未都这么个剧毒的体质,钓鱼都能活生生钓出趟海难来!
纪锴同时开始无比后悔——之前为了帅,非要选一条破渔船。
听说豪华游艇里面不但全方位遮风避雨,内舱里还有电脑电视、沙音箱,香槟和进口巧克力。就算困在海上暂时上不了岸,也可以吃唱享受、百事无忧。
然而,“帅气”的破渔船里有什么呢?
一只烧了一半的七十年代小煤炉。一口大黑锅,几个破碗,几只破油桶,几大罐淡水。下雨后海上温度骤降,船里唯一一块能御寒的大毛毯,却脏兮兮到让冻得瑟瑟抖的黎总咬牙拼死拒绝。
别的,真的啥也没有了。
海上手机信号不能说完全没有。
但可以说有也等于没有。明明有一格,却啥也不出去。
呵呵,人生……
接下来数个小时,就连纪锴这种一向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猛人都有点郁闷无措,黎未都更是直接陷入了精神恍惚。两个大男人在稍微有点漏雨的船舱里相顾无言。
没话可说的程度,让纪锴简直恨不得能跟那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少年派换换人生——
真的。黎总交给你对付,老子去怼老虎。
咱俩双赢。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周遭全黑了。没有星空,什么也没有。
纪锴万幸自己抽烟。
打火机一掏,起码把那破破烂烂的小煤炉给点了起来,终于有了一点光、一点亮。
然后,他现自己饿了。
晚饭时间到,肚子咕咕叫。
纪锴并不喜欢吃鱼。但眼下整个船上唯二可充作食物的,怎么看也就只有那么两种——他和戚扬之前钓上来那些海鱼,以及眼前这位黎总。
他决定还是先不吃黎总。
因为至少黎总能帮他干干活、刮刮鱼鳞什么的。修长的手指艹着他钥匙上那把小巧的瑞士军刀,很快以大厨的娴熟手法把鱼鳞处理了。
支起小黑锅、小炉子燃着最后半块炭,慢慢熬起鱼汤。
一会儿,四溢了香味。
“……没有盐。”
黎未都皱着眉用碗底尝了一点点。没有任何味道的鱼汤,确实再鲜也让人难以下咽,他想了想,似乎灵光一闪,从贴身脖子里拽出一个玻璃坠子,打开,晶莹的白色粉末滚落汤里。
在纪锴角度看来,颇有一种“服毒吧死吧大家都不要活了”的阴森诡异感。
“黎总!黎总你想开点?”
“……”
“咱离海岸线也不远,睡一晚等明天雨停了,说不定不用人救也能自己找回家,请至少不要这么早就绝望?”
“……这坠子里,是地中海海盐。”
“啊?”
“旅游的时候,在地中海海边买的纪念品。”
“呃,旅游纪念品,就这么吃掉了真的好么?”
黎未都看了他一眼:“地中海可以再去,难道你要喝没有味道的鱼汤?”
纪锴突然在这一瞬间,倒有点欣赏起这位黎总的清奇脑回路来。
……
喝了汤,身子终于暖和了起来。
——纪锴一个人的身子暖和了起来。
他也不知道这黎未都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就能做到始终如一的手脚冰凉、畏寒,在还算正常温度下一个劲冻得瑟瑟哆嗦。
但有一点纪锴已经有了经验。就黎总那体质,现在要是放着不管,一会儿绝对什么毛病都能给你整出来!
这茫茫四下的又没有医院,真给整挂了,怕又是一个海上恐怖故事。
炉里的炭火……眼看着也要烧灭了。
纪锴:“你过来。”
“干嘛?”
黑暗中,黎总的吐息有些虚。
纪锴裹着那张大大的、有点扎人的破毛毯,十分温暖:“你过来!你这样一夜到明天就冻死了!”
“我没事,我靠着炉子……”
火星明灭,炉里的炭火巨不给面子地在这一秒彻底熄了。
黎未都:“……”
黑暗中,静了几秒。摄人的男性气息,突然裹挟着烫人的温度扑面向他袭来。黎未都仿佛被猛虎扑食,一把被捞了过去,整个前胸紧紧贴上了某种让人战栗的温度——
“……”脑子轰然炸了。
像是被一万驾马车碾过,挫骨扬灰之后,世界恍惚不真实,周身弥散酥酥麻麻的余韵。黎未都感觉简直不可思议——不对,完全不对!男、男人的前胸贴起来不应该是这样的感觉啊!
怎、怎么可能是这样的感觉?结实,软,紧压又弹……完全不可描述的触感!不、不是!这不对!这是什么!
男人跟男人,不应该只是骨头和骨头撞在一起硌人?正常、正常人类的怎么、怎么会这么暖!这么滑那么弹!
冰冷的腿、脚,都仿佛被无形的力量生拉硬拽着向温暖源蹭了过去。
黎未都并没有意识到。
却知道自己抬起了手,恍惚中感觉像是做梦一样,随便找了处别的地方捏了捏……也还是那样Q|Q弹弹的手感。
像是触电一样缩回手。人体怎么会、怎么会是这样的触感?
纪锴也很郁闷了——老子人道救济你,大胆刁民你居然趁乱,捏老子腰和屁股之间的肉?
“奶奶个熊的,姓黎的你给我手脚放老实点!别以为情况特殊老子就不会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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