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巅峰对决
弗林有一种本能,无论身处何时何地,总能在最短时间内同当地自然环境融成一体。他很快适应并爱上了南亚的风土气候,只是时不时突降的大雨会倾刻之间让坦途变成一片泽国。他一脚深一脚浅,朝着西北方向走了足足五天,一开始在途中还会不时遇到前来搜捕他的宪兵,越往胡康河谷的方向深入,连穿兽皮的缅甸土着都碰不见半个了。
作为野外生存的行家,他靠简易吊床和警戒陷阱平安度过了危险的夜晚。原以为这片蛮荒之地不会再有同自己一样自寻死路的作死玩家,直到他在丛林中拾到一听吃空了的罐头。
这是产自美国德克萨斯的午餐肉罐头,马口铁还来不及生锈,罐头底部仍留有几块残渣,一窝蚂蚁正在疯狂搬运食材。
这种选材自劣质猪肉边角料再加上淀粉混合的美国廉价食品,原本是为了应对二十年代的经济大萧条而不得不祭出的无奈之举,没想到却在二战中成为大批量供应军队的后勤法宝。美国大兵对之深恶痛绝,其他各国却奉之为珍宝。听说苏联老毛子不喜欢美国,但很喜欢美国午餐肉罐头。
但中**人可吃不上这种罐头,这是美国人专为支援英**队而设计的版本,罐头容积很大,亚洲人可以吃上两顿。据弗林所知,英国人早在一个多月前就仓皇撤离了缅甸,依托明京山脉在印缅边境重构了防线。
几小时后,他在一根尖锐的树枝上寻到一片被扯下的尼龙材料,像是某种军服袖子上端的一部分。
接二连三的异常发现让他提升了大脑警戒度,将狙击步枪端在手中,配套的狙击镜是他定制的,可以放大到八倍。无数繁枝翠叶飞快的掠过镜中的世界,他甚至看到了枝头盘桓的森蚺,还有各种文明世界里不常见的珍奇鸟类,却并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目标。直到镜中的准星瞄到了一件金属圆柱体,用数层落叶藏得极为隐蔽,那是一枚德制S型反步兵雷,用绊线做成了绊雷。这样的机关远不止一处,看来是遇上了高手,还是决心同他死磕的高手。
弗林有些兴奋,把刺刀插进军靴,这支木柄军刺是早期98K版本,品质上乘。德军刺刀统一不开刃,只能用作戳刺,弗林找了工匠替他开了一边刃,还在把手上加了配重,等于是一柄小型砍刀了。
地面上危机重重,他如一头灵活的长臂猿爬上了树冠。一条绿色森蚺显然不愿意陌生人闯入它的领地,愤怒且阴险的吐出长长的信子,在昂首发起进攻的一刹那,弗林轻轻抽刀一划,蛇头应声而落,整个过程不超过一秒。蛇身仍挂在枝杈,如果不出意外,那是他今晚的加餐。
弗林开始在树冠之间移动,以避开地面密布的陷阱。这片叫不出名的阔叶林有些已长出青绿色的果实,一些无毒的小蛇就是靠吞吃这些素食为生的。弗林已移过了五丛树冠,陷阱雷区已被甩在身后,他正待伸出手去攀完最后一株树,却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在累累果实中间居然藏着一枚绿色涂装的手榴弹,触发引信紧悬在两树之间,只消他轻举妄动,这颗手榴弹立即会将他的前胸炸烂。
“好吧,真是天有绝人之路。”弗林无奈抱怨着,想要寻找其他路径,树下突然响起了连发武器的击发声。他近乎本能的跳离树冠,头顶的手榴弹促然炸响,灼热气浪吹乱了他的金发,可以看清敌人只有一名,正端着一支汤普森朝他倾泻子弹。
在如此近的距离上,狙击步枪等同一件废物,他抛掉了步枪直接抽出刺刀,趁着对手换弹夹的当口,迈开长腿对准当胸狠狠一击噼斩,瞬时间风旋叶落。
持枪的军人想用枪招架,汤普森的木质枪身竟被噼作两段,这股刚勐的力道令其吓了一跳。短暂的停歇让双方都有了充足时间看清对手的面目,不约而同发出一声惊叹。显然,这和他们想象中的敌人形象差距太大了。
弗林万没想到在丛林中能遇到蓝眼珠络腮胡子的欧美人,此君不知穿着哪**服,但一身军品都是上等货。
联想起失田光一透露给他的情报,弗林试着卷起舌头用西班牙语说了句:“雇佣兵吗?”
对方的动作放缓下来,一对蓝眼珠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你,西班牙人?同行?”
弗林见到了机会,故意点了点头,面不红心不跳的撒了个谎:“在印度接的生意,你呢?”
“哼,彼此彼此。”那名佣兵卸下至少一半警惕,扔掉了断成两截的冲锋枪,走近过来想握手言和。弗林也抛掉了军刺,装出交朋友的姿态,敞开胸怀露出和平主义者的微笑:“阿尔伯特.弗林。”
“梅萨.蒙德兹。”两人走近不到半米,对方伸出了右手。
弗林没有犹豫,与他右手相握时,闪电般的伸出左手从梅萨腰带上抽走一支大口径左轮手枪。
梅萨瞬间便反应了过来,向后一仰的同时一双厚底军靴踹向弗林胸口。可惜弗林的动作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完成了,子弹正中梅萨的心脏位置,但他也没有机会再射出第二枪,梅萨这一踹使出了吃奶的劲,把弗林蹬出几丈远。待他再度举枪时,眼前已空无一人。
林子里恢复了格斗前的平静,地面并没有血迹,他猜测对手必定是穿了防弹衣之类的护具。这些雇佣兵不同于制式化的军队,武器防护都是私人定制下足本钱的,毕竟命没了一切都白搭。为国效命的军人死后还有抚恤金,能进国家公墓,雇佣兵战死他乡连个葬身之所都不会有。
弗林打出的那一记枪响,在山谷中激起无数道涟漪回声,嵋猴子蹲在树冠上听得真切,他看到了极远处被惊飞的鸟群。“西南方向有枪声,就响了一下。”汤普森冲锋枪声传不到这里,但那支麦格农左轮发出的噪音分外嘹亮。
“听得出是哪种武器声吗?”回声太过厉害,徐白的耳朵分不清武器型号。
“肯定不是鬼子的武器,鬼子的枪只消响一声,我就能听出来。”嵋猴子对自己的判断丝毫没有迟疑。
“谁开的枪?难道……林长官和小病猫还活着。”三爷目光中燃烧着希望。
众人纳闷滴咕了一阵儿,钻天椒也兜兜转转地绕回来了,他独自朝正南方向探了路,报告说有一个日军和缅奸共同把守的哨站,武备很齐全,轻重火力搭配,一座水泥碉堡,还有一辆九五式轻型坦克蹲在那里。
听说鬼子配备了坦克,徐白有些想念那辆毁在仓库的英国瓦伦丁坦克了,若是有自己的装甲力量,小鬼子的哨站一个油门就被碾平了。歪博将肩上的博斯反坦克步枪摸了几摸,凑上来跃跃欲试,说要拿这辆小日本的铁王八练练手。
“全员准备战斗,端掉这个哨站之后咱们就进野人山。”三爷一声令下,全员开始整装备战。“白眼贼”何塞当即反对,嚷嚷着打这一仗没有任何意义,何况这也不是他的战斗。
“告诉这条白眼狼,他可以保持中立,要是背后捣鬼乱我军心,老子第一个崩了他!”三爷憋着一肚子火,对徐白说话时也是咬牙切齿,弄得老白好生委屈,自己算是替白眼贼代为受过。
自诩为中立一方,白眼贼挑了一处高地坐下,燃起一支雪茄,打算当一名悠闲的战场观察员。大黑个子“雷公”却没闲着,肩扛重机枪跟在徐白身后。
“维克托先生,你是打算激情投入这场莫名其妙的战斗吗,这可不在合同内容之内噢”,他张开大嘴吐出形状诡异的烟圈,“作为合格的雇佣兵,理智的挑选战友和选择敌人是第一课,要不要我重新给你补这一课?”
雷公眼中充满了鄙夷,指了指全副武装的中**人们:“何塞,上帝已经为我们挑选好了战友,即便你端坐在石头上打算变成一尊佛陀,日本人也会朝你开枪的,但愿他们的狙击手能放过你。”
白眼贼的位置距离日军哨站足有四百多米,他事先用望远镜仔细观察过,日军并没有设置狙击阵地,除非自己倒了天大的血霉,被不长眼的流弹找上门。
白眼贼与雷公心思完全不在一个频道,压根就没打算走进有“野人山”恶名的胡康河谷,那位传说中的“杜长官”听着也不像是有钱的金主。他的计划是沿着河谷边缘西进到达印度的锡邦,在这条路线上,另一支中**队新编第三十八师不久前刚刚走过并成功突围,人员九成以上得以保全。在白眼贼看来,孙立人才勉强算得上合格将领,而那个杜聿明则是十足的蠢蛋,居然会把数万人的大军往野人山里带。别说瘦弱如病夫的中国兵了,如自己这般经验丰富的丛林战专家也不敢轻易涉足那片生命禁区。
望远镜视界里,丁三爷手下的两个突击组已经就位,这个中国上尉还不算蠢到家,让反坦克班组打头阵,先把坦克和那座碉堡端掉是个明智的选择,但如果日军还设了暗堡,这伙中国人就要吃苦头了,但愿维克托这个傻大个能全身而退吧。白眼贼心中暗自为战友祈祷了一番,毕竟一路走来还是有那么一丁点儿感情的。
歪博选好了射击位,五发13.9毫米底带式穿甲弹填进弹仓,这种大号反坦克枪面对德制重型坦克早已力不从心,但在缅甸战场上对付日军薄皮坦克却能大显身手。英国制造的博斯反坦克枪采用单脚架设计,圆筒型枪口,在100米的距离上能稳稳穿透21毫米厚度的装甲,鬼子的九五式不过6到12毫米,这跟用狼牙咬穿饺子皮没啥两样。
“歪博哥,这玩意儿后坐力大得很,俺这下巴不会被震碎吧?”作为副射手,麻袋还是第一次独立操枪,手指未免发抖。
“你小子瞎啊,枪托上不是有缓冲器和护垫嘛,教了多少遍了还不开窍!”歪博对这个徒弟的悟性很不满意,却完全忘了自己第一次操枪时比麻袋还紧张。
“反坦班组注意了,目标日军坦克侧甲,一二号射击位十发齐射。目标确认摧毁后再次装填,压制碉堡火力”,三爷有条不紊下达命令,“轻重机枪班组全火力覆盖步兵阵地,椒子,坦克一歇菜就抵近投弹。大家放心,外围阵地上的大部分是缅奸,战斗难度不会很大。”
钻天椒翘起大拇指狡黠地一眨眼,两颗米尔斯手榴弹已稳稳攥紧在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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